记得国中时有英文演讲比赛,
英文老师跟我们讲这个资讯的时候说,
之前她的必胜模式是会让比较会写作文的人撰稿,比较会演讲的人去比赛....
当时听了只觉得怪怪的也没什么反应。
后来我和班上几个被点名写作文,题目忘记有没有限制了,
只记得我写的是和我叔叔家养的两只狗玩的一些趣事,
那时他们才1、2岁,真的是有够可爱!
后来我就把这件事情忘了,
直到某天老师说要请一直代表班上演讲的人起来念她要去比赛的文章,
她一念我整个惊呆 “ X!这是我写的啊!”
更让我生气的是她居然把我文章改得超煽情,
什么狗狗跑到马路上被撞死啦,
(这里我真的超火大,它们没死啦没死!)
她很难过啦体会生命什么的吧啦吧啦..
我白眼翻上天,但当下也没说什么。
后来才越来越觉得这件事根本彻头彻尾就不对啊!
老师根本没在意过我的著作权吧?
也许老师觉得国中生的一篇小作文又没什么,
但连问我能不能使用,能不能改都没欸
当时我还没跟班导讲,
就自己很幼稚的生英文老师的气而已,
现在想想还是觉得蛮不爽的。
但是当时要是直接跟英文老师抗议,
说我不想文章被使用,
估计也只是被摸头而已吧...或是换个人的文章被改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