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cyaztfe (best_troll_tw)》之铭言:
: 结果这次走私→超买事件,通通闭嘴不说话了?
先讲结论,蔡这次讲的并没有错
举个例子,假设你的学校有学生拿刀子捅了另一个人,
你看到一个人倒在血泊里,叫了救护车,
不过看起来好像不会活了
你们校长说这起“流血事件”要详细调查
很多学生,包括你,都觉得不爽了,
“什么,定调成流血事件,这明明就是杀人啊”
为什么要把它“定调”成“流血事件”
是不是要包庇杀人犯?!
杀人在法律上是有要件的
第一,人死了吗,人死了才是杀人,人没死是伤害罪
第二,他是不是故意的,动机是什么,
这可能决定了他是蓄意杀人,或是过失杀人
这些罪责都不一样,要留给司法系统去决定
今天吴这批货是不是用买的,是
不是他抢的,不是他侵占的,不是他偷的
他确实有付钱,还用了信用卡
所以“买”这个字没问题
接下来,出国不能买菸吗,其实可以,但有规定一人两条(还是一条? 不确定)
他这个程度绝对是超过的
所以“超”这个字也没有错
就像你们校长说的流血,其实他也没说错
因为事实的原委需要调查
但是,这个超买,有没有利用它的职务,
有没有结合其他的人,怎么出关的,有没有违法法令或规定
这些就是调查的重点
所以,是不是贪污,有可能
是不是走私,有可能
这些最后都要交给司法单位做最后的决定
行政部门要做的,就是调查细节,交给司法
我们不是常在讲“未审先判”吗
这个绝对是不对的事情,没有问题
但事实上,符合了什么罪的要件,司法讲了才算
你可以有你的见解
但你们校长,在调查结束前,说“流血事件”没有错
蔡说的“超买”也没有错
她也许不想未审先判,她也许不想影响司法
因为总统一言既出,会对司法造成压力
不管原因是什么,她只是“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
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