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男垦丁酒后台女带回房 挨告性侵脱身
法国籍男子艾瑞克(音译)遭控前年7月到垦丁旅游,涉跟随一起饮酒的台湾女子回民宿
,强逼性交得逞,旅店员工听闻呼救破门制止并蒐证;但他坚称双方合意,女子相当清醒
,质疑根本是场陷阱。一审认定女子确实并非泥醉状态,进房前也看不出挣扎拒绝,判法
男无罪,高雄高分院驳回上诉,仍可上诉。
据了解,艾瑞克当时疑似就读法国巴黎高等商业研究学院硕士课程,2017年7月8日抵台,
同月17日入住垦丁的民宿,隔天晚间就到垦丁大街上一间美式主题音乐餐厅。
起诉指出,当晚10点多,艾瑞克和甫认识的台人江姓男子及江的女友饮酒作乐,江见被害
女子独自1人,便邀来同桌,期间艾瑞克用Google翻译询问女子是否接吻,但遭回“No”
拒绝;凌晨时,女子不胜酒力要回餐厅楼上的民宿,艾瑞克主动陪伴,还在电梯抱她,搀
扶她至房门口,女子皆一再推拒。
检方控诉,艾瑞克强行进入女子房间,不顾她喊“救命”及以及“NO”表示拒绝数次,强
行性交得逞,凌晨1点半,音乐餐厅老板等人听闻呼救,号召同事开锁、录影蒐证,惊见
男急着穿裤,女衣裙掀起侧躺在床;房间地板散落有精液的保险套、脱落的黑色长发等。
全案到当天下午3点报警。
艾瑞克辩称,女子酒后意识清楚,同意他一起进房间,发生性行为也都没有拒绝,“刚开
始气氛是好的,直到她开始用中文叫喊,但是因我听不懂,我的感觉是她欢愉的叫喊”,
女子叫喊约20分钟,但他认为这是一个陷阱,女子及店员早就讲好了。
他的律师也说,艾瑞克及女子上楼前有一起去买菸,女子没喝醉,加上女子若不愿意,可
不按电梯上楼,或于不要刷房卡就在门外呼救;而事发后有人到场自称女子父亲及叔叔,
要求偿600万元,根本无血缘。
合议庭认为,女子坚称当时精神状况不好、意识不清,但两人去买香菸时走路正常也与店
员互动正常,她也按电梯楼层、带领法男走向房间;她还指出电梯时有推男子,从监视器
看不出双手推人或扭动上半身拒绝之意。
至于发生性行为过程,女子称有挣扎、踢及咬男子的手背,但艾瑞克手背没有咬痕,女子
也没于进房后第一时间呼救,有违常理。
此外,江姓男子证称,当晚法男及女子有拥抱动作,女子要离去时说“我头有点晕,我们
上去休息”,江于是翻译给艾瑞克“She say take rest together(指一起去休息)”,
江说当时希望法男能你情我愿办个房事,所以祝房事好运。
合议庭认为,艾瑞克在此夜店环境、酒精催促下,与女子整晚相处、互动,且同意他一起
进房独处,以为女子默示能发生进一步关系,非不无可能;他当下原本同意报警,后来因
担忧延误学业而一度愿和解,也符常情,判无罪。上诉后,高雄高分院认为性侵事证不足
,驳回维持原判。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948161
心得:法官可能是仇女教的吧?女生大声呼叫抵抗还却被法官无视,
有公权力就能这样乱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