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连坐罚则,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欸,假如遇到以下状况:
1、A喝得烂醉不省人事,然后B载他回家,A根本不知道B有喝酒(例如B是在别的地方喝然
后被C打电话叫来载A)
2、D在路边打电话叫E来载他,结果E在别的地方有小喝一下,但E的酒量很好所以完全看
不出来有喝而且身上也没有酒味,然后D问E有没有喝酒E也回答没有
以上之类就是在客座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要被罚我觉得有点说不过去欸,如果是D的话
总不可能随手携带酒测器证明E没有说谎吧
酒驾是该罚,客座的乘客如果知道驾驶有喝还上车我也觉得该罚,但如果客座完全不知情
被罚我觉得有点衰小欸...不过确实要为了一个不知情不罚好像也很难,因为最后会变成
大家都说不知情...
这个连坐到底合不合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