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im60229 (kim60229)
2019-06-14 22:42:23民法第1052条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他方得向法院请求离婚-
1. 重婚者
2. 与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此条修正后,适用于男女/男男/女女之间)
3. 夫妻之ㄧ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4. 夫妻之ㄧ方对于他方之直系尊亲属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亲属之虐待致不堪为共同
生?
5. 夫妻之ㄧ方以恶意遗弃他方在继续状态中者
6. 夫妻之ㄧ方意图杀害他方者
7. 有不治之恶疾者
8.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9.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10. 因故意犯罪,经判处有期徒刑逾六个月确定。
如题,离婚必须是他方请求离婚
而不能由想离婚的人主动申请离婚
也就是说如果你想离婚的话
还要先把对方折磨到他自己去申请离婚
对方不想离,你就是被绑死死
但是人生那么长﹐很少人能保证一辈子都爱一个人吧
这法律是不是有违人性及自由呢?
这应该也是有些人选择不婚的原因吧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9-06-14 22:44:00你忘了两愿离婚不需理由
作者: Iemarah 2019-06-14 22:44:00
那妳结婚干嘛 当纯砲友不就好了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9-06-14 22:45:00台湾有很高比例是两愿离婚 不用理由也不用上法院
因为结婚理论上的目的不是爱情,而且转成亲情与之后维持家庭功能的责任义务不然小孩也很没保证本来关系好的四五十岁夫妇突然反目的比例高吗? 不高就是已经成功转成亲情了,所以要结婚就是要经过评估不会三分钟热度
作者:
llintell (月光奏鸣曲 登~登~)
2019-06-14 22:50:00你记得结婚时唸的誓词是什么?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9-06-14 22:56:00高喔 只要有年轻小三介入 什么婚姻都会散
作者: PicHiA6 2019-06-14 23:01:00
“对方不肯离”就不是“两愿”啊!这样是单愿!
明明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不爱了就想单方面离婚,是把婚姻当什么?想要随时分开你可以纯交往,选择进入婚姻关系,就是自愿接受相关的法律规范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9-06-14 23:22:00
因为那张结婚书约是契约 单方面毁约当然是不行的 签名前好好想清楚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19-06-14 23:26:00因为是契约吧 契约可以单方面毁约么?
作者: saluawu (可爱的臭宝爱黏人) 2019-06-14 23:29:00
任何需要你签名的文件 都不可能因为你不要了/不爱了/想换的人或事或物 就能单方面决定停止弃约 如果希望不爱了就能闪人 那继续好好谈恋爱就好了
作者: molly800110 (molly) 2019-06-15 00:08:00
1052Ⅱ
作者: Angel2011 (Angel2011) 2019-06-15 00:10:00
可以不爱了 但责任义务还是要走下去
作者:
iscpupu (璞)
2019-06-15 00:40:00因为结婚的理由并不是全是爱啊
作者: dominjin (来自地球) 2019-06-15 01:00:00
因为婚姻关系建立的必要条件本来就不是爱,这是我不挺同婚的原因但我也不反对就是
作者:
aannasui (少年阿賓)
2019-06-15 01:01:00国外可以 你去选立委啊 不过读点书再去好了
作者:
aannasui (少年阿賓)
2019-06-15 01:03:00不然只会卡比跟配斯特可以 就赔钱了事
作者:
jj782995 (lane0316)
2019-06-15 01:04:00干...这道理不就很明白地告诉你还在欢
作者:
Cain13 (咬人猫)
2019-06-15 01:10:00因为婚姻是一种契约,不能因为单方不想履约就片面撕毁这个契约,重点不是爱,而是民法上的权利与义务
作者:
officina (officina)
2019-06-15 01:10:00因为那是法律文件 所以如果怕无法两愿离婚的 就不要签台湾单意离婚不成立QQ 国外当然是可以 因为不爱了~
作者:
jj782995 (lane0316)
2019-06-15 01:11:00婚姻难道一句不爱了就能把责任义务抛诸脑后吗?想得美~要就坐下来两个人好好协议,别以为法律只允许你伤害别人,别人不想离也能折磨你实在有够公平
作者:
rairobin (eatcatteacateattea)
2019-06-15 01:12:00所以结婚要慎重思考啊 什么都没想就交往别结婚啊
作者:
dryadtim (timmit)
2019-06-15 01:18:00废话 结婚也不是一个要结就能结
作者:
iPhoneApps (Merry Go Around)
2019-06-15 01:28:00还有民法第1052条第2项,“有前项以外之重大事由,难以维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请求离婚。但其事由应由夫妻之一方负责者,仅他方得请求离婚。”这是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声请,只不过目前还不能由有过失的一方去提出申请罢了,不过目前实务上法官也会在过程中去检视双方是否已经没有您讲所谓的爱,再去做出判决。
作者:
clapton (clapton)
2019-06-15 01:29:00婚姻基础是承诺和意志,而不仅是感觉,感觉可以来了又去
作者:
iPhoneApps (Merry Go Around)
2019-06-15 01:30:00上面提到的不能由有过失的一方提出申请有点跳跃,我想表达的是如果您是有过失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另一方无过失的话,这会被法院驳回的,特此澄清
婚姻是担上对方后半辈子甚至孩子的责任契约 不像交往是可以只顾享受的默契
作者:
lazxut (lazxut)
2019-06-15 01:37:00结婚和离婚一样都需要两个人同意。结婚也不能由想结婚的人单方面申请就结婚了。相对来说,想离婚反而多了个诉请离婚的选项。
作者:
candaptt (伟大的明天)
2019-06-15 01:37:00欠
作者: sidneys (查无此人) 2019-06-15 02:56:00
现行法律是为了稳定结构才定出这样的义务和权利,如果是为了个人自由可以选择不要接受。维持没有法律责任的伴侣关系。
作者:
wudatou (datou)
2019-06-15 03:16:00怕
作者:
opaque (猫咪需要一个家!)
2019-06-15 03:36:00是啊,想要单方面决定的,就不是现行婚姻本质啊。所以我佩服结婚的人。答案很简单,因为婚姻是选项,不是义务。你不爱就别选就没事了。
作者:
syrup (西洛普)
2019-06-15 04:27:00那要结婚干嘛?不要结婚不就好了
作者: sunner717 2019-06-15 05:31:00
去问你爸妈
片面毁约的人要提出说服另一方的条件,达成两愿。本来就没有你想怎么对方就得配合的义务
作者: oceanman (随便) 2019-06-15 06:12:00
那就不要结婚啊
作者: jinshiG (iamiam) 2019-06-15 06:56:00
所以不能乱结婚!科科
作者: wray (Rayf) 2019-06-15 07:00:00
婚姻保障的,不是爱情。所以要走上判决的原因,也不会是爱情。所以这你们协议就好了,法官不管这档事的。
作者:
Pooh123 (WeJump)
2019-06-15 07:05:00你真的看得懂法条吗==
作者:
cck525 (′˙ω˙‵)
2019-06-15 07:15:00那如果你说不爱就不就想闪,那代表你根本还没进入婚姻的资格啊。婚姻是法律规范的身份关系,不是只有享受权利,还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你这种不爱就想闪的,谈个puppy love就好,不要学人家进入婚姻(第一行多打了“就不”)
作者:
MAZUBB (玛兹逼逼)
2019-06-15 08:08:00感情真的很难讲,但是要不要那张纸是自己选择,没有那个觉悟随之可以抛弃的那种关系下做选择叫做冲动,但脑子很好用希望大家都有
作者: Luckywebbhi 2019-06-15 08:28:00
这叫法院的裁判离婚喔
作者: mylittletter (sharon) 2019-06-15 09:24:00
不爱是要怎么举证,概念太抽象
小朋友 长大好吗?不然就不要结婚好吗?有人逼你签字?看起来就是你没有感受到那份契约的重量就是因为你所谓的人性与自由就是有一方容易跑掉,所以才要有契约啊zzzz
原po举的法条是要上法院处理的,不爱了,不需要上法院吧
修法或是立个同居法案啊,会吵的有糖吃像同性恋一样哈哈
知道自己有可能不会一直爱这个人 或没有自信可以跟这个人相处一辈子 那就不要结婚啊 离婚比分手难应该结婚前就知道吧婚姻就是差在法律上的承诺 承诺下去了就不只是爱了不理解承诺意思的人 不适合结婚 婚姻也非每人必须为结而结就要承担可能很快又后悔的风险
作者:
tianpei (天佩)
2019-06-15 10:10:00结婚不就是为了要让双方的身分具有法律效力吗 当然还包括责任啊 如果不爱了就离婚 那你结婚做什么= =当扮家家酒喔 觉得压力大不干了就不干了如果有小孩了 小孩是没权说 离婚的人就不是我爸妈耶
作者: yy523 2019-06-15 10:32:00
有结婚念头时,记得早点和对方讲好不爱就会离婚,不要耽误另一半哦
作者: lessonone (Zaki) 2019-06-15 10:41:00
婚姻就是有法律效率的合约啊,只有单方面解约就只能靠威逼利诱
作者: ly0925 2019-06-15 11:11:00
很难评估吧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9-06-15 12:47:00不爱了就分开是男女朋友等级的事情.婚姻纯粹是法律,签下去要解开就没这么简单了
作者: viennaDC 2019-06-15 23:55:00
那你就不要结婚啊,结婚本来就具有法律效力,硬要照你自己逻辑
作者:
litlin (篮球狂)
2019-06-16 09:00:00无法接受就别结婚,若你已结婚请认份
作者:
amazgo (amazgo)
2019-06-16 14:53:00请神容易、送神难。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