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去师大夜市Runway服饰店
(似乎在士林也有分店呢)
购入一件落地长宽裤,当下有试穿
且觉得版型质料都不错,回家洗了之后
原想带出国穿,结果....
远拍整件裤子的样子
https://i.imgur.com/gwsUdlb.jpg
近拍水洗过后局部掉色
https://i.imgur.com/HH30t0B.jpg
于是我立刻在他们fb讯息询问这是否算瑕疵
店家表示:
https://i.imgur.com/nDQfnfn.jpg
https://i.imgur.com/QeEkCSO.jpg
Hello ?!!!!!! 这回复是只有我看了会生气吗
法律不是这样让实体店面玩半套的
也不是每个消费者都有那个美国时间去消基会举证检举或是上法院打这种小额诉讼
一件裤子890 请法扶律师好歹3万
只是不想浪费社会资源而言。
依照民法356物之瑕疵规定
第 356 条
买受人应按物之性质,依通常程序从速检查其所受领之物。如发见有应由
出卖人负担保责任之瑕疵时,应即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怠于为前项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检查不能发见之瑕疵外,视为承认其所受领之物
。
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后发见者,应即通知出卖人,怠于为通知者,视为承认其所受领之
物。
请各位在此店消费时多考虑两秒呢
我是打算就po在ptt让大家警惕一下
也懒得花时间去店家理论(可能还被当奥客)
也没有美国时间做上述检举blablabla
如各位有更好的建议再请告诉我 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