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新闻有几个立委出来开记者会
包括洪宗熠、叶宜津、陈素月、江永昌这四个人
主要是立委洪宗熠提案修法,将酒驾致死提高刑责至无期徒刑或15年以上有期徒刑,再犯之罪处死刑或无期徒刑;致重伤者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再犯加重刑期2分之1。
现在我相信大家都非常讨厌酒驾
也很希望酒驾能够获得较重的处罚
进而产生吓止再发生的法律
但许多研究已经证实死刑或量刑过重不但不会降低犯罪率
反而还会造成犯罪率的上升
所以关于酒驾致死、至重伤的修法
大家是倾向于支持,还是倾向于不支持呢?
如果支持是认为重点可以降低酒驾发生率吗?
如果不支持又是认为要怎么样降低酒驾发生呢?
我自己是认为这个修法有必要性存在
毕竟已经限定要酒驾致死累犯才是死刑或无期徒刑
相对来说已经很宽松了
真的有人酒驾撞死人还死性不改再次酒驾
然后又撞死人
那真的快去死一死对社会比较有贡献
不过我想这个修法如果真的过了
废死联盟跟很多法学专家可能又会有很多意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