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想法应该是
1.想重新过生活,但不敢拿掉小孩
2.想生下小孩,但不想服侍婆婆、一生守寡
其实小孩可以生下来 给不孕夫妻领养
记得领养好像不会再与生父母联络
等于可以开始新生活
我觉得事主这么犹豫千万别选2
不然很高机率会后悔@@
※ 引述《Husky168 (噗滋哈宝兔)》之铭言:
: 女方怀孕二个月,已登记结婚,但还没办喜宴。
: 男方家只有他妈妈,没很有钱,
: 他开货车维生,月入五万多,要负担家计。
: 近日男方车祸过世,因女方才20多岁,
: 有二个选择:
: 一 女方拿掉小孩,重新过新生活
: 二 就生下小孩,服侍未来婆婆,但可能一生都活寡
: 请问女方该如何选择?
: (补充说一下, 不是我,是我前同事。
: 没有 "生下小孩,但找新对象。"的选项是因为
: 有太多例子是男方听了有小孩后就退却。
: 而真的找到了对象,又生下了其他小孩,
: 同母异父的孩子们真的能好好相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