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吃掉~
基本上,这种就是提告不用给他们什么面子什么机会。
之前大学的时候有天去宿舍找朋友,把外套放在交谊厅电梯口的椅子上,到朋友房间发现没拿外套马上出来就不见了!
因为放的位子就在监视器一定拍到的地方,所以很快抓到人。
不见当下我先去宿舍柜台问、失物中心等等跑了一圈都没有,结果开始申请调监视器手续完后去找朋友就有人听到风声把外套放回去呢!
一开始对方还狡辩是拿错也不想道歉一脸跩样,但我直接问他那边只有一件,而且我们体型(我比他高很多)完全不同怎么可能会拿错?
反正他坚持是拿错不是因为听到要报警才放回去
所以教官问我意见我当然选择报警阿,一定要给对方教训才是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