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新闻大家应该都很有感触,这些加害人即使判他们死刑,我都觉得太轻。
不健全的家庭造成的悲剧不断在社会角落上演,没有经济能力的小爸爸小妈妈,为了他们
口中空洞的爱生下孩子,却完全无法负责。
讲一句难听的,这些人要爽,要过糜烂的生活是他家的事,但为何要生下孩子来折磨他?
未成年怀孕或是没有经济能力怀孕,到底是谁给他们勇气把小孩生下来。
我认为未成年怀孕应该强制堕胎,无法堕胎的生下小孩即刻送养,一个月领不到基本工资
的人也应该比照办理。
没有一个最基本的经济能力凭什么生养小孩,那些小爸爸小妈妈的家长可否果断放手,就
是因为仗着自己的家长会帮忙,不然他们那些人敢生小孩吗?
养一个孩子,钱只是最基本的,爱与陪伴更重要,没能力为什么不避孕?为什么要生下他
?折磨他?
几个月前在浴室死亡的男童,前几日被打死的女童,到底我们能做些什么,避免这样的事
件再发生。
法律上当然无法强制一个人堕胎,可我不知道,还能怎样对待这些人啊!
无辜的孩子孤独死亡,为什么他们不能快乐健康的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