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 各位水水 以及伪装女孩的30CM 大家好。
鲁妹日常只有吃饭时,家人看新闻台,才会看电视新闻。
刚刚,看到某台在报导近日火红的私刑教训家暴男事件,报导呈现馆长力挺朋友去教训家
暴男。馆长理由是司法不被信任,法律来不及处理,佛教训恶人也是要以恶的化身,以暴
制暴,罗汉相、金刚相blabla ... 还讲他们背个伤害罪告诉或罚金没什么...
好,馆长在网络影片的确这样发言,记者要报导也没差,但好歹接个平衡报导访问警察、
司法人员的看法吧, 就只是单纯报导馆长他们言论,还强调司法不被信任,才会有私刑
。紧接着报导各大艺人对家暴深恶痛绝的言论...新闻记者这样报导,是鼓励大家不用甩
法律?? 我知道很多人有同理心,家暴行为很可恶,但好歹按照正常法律程序来吧。
鲁妹是读法律的,对于"因为恐龙法官,不信任司法,才要自己来" 这种说词,实在不能
接受。 现实的确法院有那种与社会脱节的法官,也有那种自以为是的法律人士,但总不
能个案,就扩大成 可以不信任整个法律体系,那台湾变成无法治社会也没差?? 而且觉
得法律烂,不应该是大家一起努力让法律体系变更好,而不是简单二分法,就要唾弃它,
自我膨胀,觉得拳头可以取代法律的社会功能。
很多人说伤害是告诉乃论,妈妈最后一定心软,不会提告,然后家暴男继续爽爽,法律就
是烂阿, 可是有记者去问过专业的人有没有其他法律处理打小孩的问题??
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112条第二项:对于儿童及少年犯罪者,主管机关得独立告
诉。 所以家暴男揍小孩太过分,社福机关可以自己去检察官那提告,妈妈不想告都不行
(还好鲁妹有读过林姓大法官的刑诉课本下册,印象中有这条)
其实法条是有武器处理家暴男,至于司法实务和社福机关效能如何,大家可以讨论改进,
而不是简单一句台湾法律就是烂啦 就可以随便介入别人的纷争。
鲁妹有跟朋友讨论为何社会突然鼓励私刑? 鲁妹想说可能现在网络社群太发达,变相形成
同温层,类似背景或思维的人聚在一起取暖,就突然有胆去做一些原本社会系统不鼓励的
行为,加上现在媒体新闻又那副德性 就造成更大的宣传效应。
所以媒体记者报导的时候,应该好好想想媒体的社会责任在哪里,怎样的报导方式才是比
较合理有水准,如果真的很多人因为这次事件 就有样学样,路上随便在私刑,追求公理
,那媒体记者要不要负责? 我看也负责不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