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5150529 (WEI-HSIN)》之铭言:
: 大家安安,
: 故事是这样的,
: 我二妹在1/3的时候产下二儿子,
: 由于我们家都没有男丁,
: 之前妹妹刚怀孕的时候,双方有稍微提及过,
************
: 要是第二胎还是男生的话,希望可以从母姓。
我发现这种PO文有避重就轻的倾向
“有稍微提及过”,就是你们有讲,但讲得不清不楚,
怕影响到婚事,两个人结不成婚,所以曚混过去
对方一定也没有答应,
可能看你们没再讲话,以为你们放弃,
没想到...在生第二胎时被ambush
这件事对你们这么重要的话,一开始就要讲清楚
最好婚前协议白纸黑字写下来
都生到第二胎才发现,欸,原来我们没有共识哦
是不是有点太迟钝了
或者不是迟钝,只是装死
如果谈不拢,那就不要结呀,另外找一个愿意的啊,
或者看两边家庭男女双方的付出要怎么调整,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安排
当初为了求结婚,不把话说清楚
到现在把民法拿出来压人,我觉得不是那么厚道
老实讲这个法律通过的时候我就觉得一定会出很多问题
我们的社会根本就没跟上
立法立意很好,但这个法只会造就不幸福的家庭而己
这不是女版第一个案例,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
不信继续看,看以后还会不会有人遇到这问题
现在一大堆人听到同婚就说“我要怎么教小孩”
小孩不同姓,你就真的会教吗,从原文看来可能也不大会
简单说就是社会根本还没准备好
我们的社会真的两性平等了吗,差得远
两边都有说不完的苦处,吵平等的这种文章大家看了也不少吧
权责权责,权利的另一面就是更多的责任
spiderman都跟你说了,更大的力量,就是更多的责任
但现在大家都只会要权利/权力,什么责任的能逃多远就逃多远
不出问题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