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裸聊遭截图 准新娘被迫陪睡
2018-12-30
https://i.imgur.com/XhiXszA.jpg
翁男与准新娘裸聊截图相逼性侵,台中高分院以翁男承认犯行,已赔偿8万元,以“犯罪
之情状显可悯恕”理由,将翁男判刑2年4月。(情境照)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即将嫁为人妻的小芳,大婚前夕的去年7月间透过交友软件认
识翁姓男子,私下与翁男“裸聊”谈性事等私密话题,她谈得快乐“尽性”,未料翁男却
将她的裸体画面截图,逼小芳出来供他淫乐,性侵得逞后还勒索3万元,否则公开小芳婚
前裸聊的蠢事,让她结不了婚;台中高分院以翁男承认犯行,已赔偿8万元,以“犯罪之
情状显可悯恕”理由,将翁男判刑2年4月。
威胁转发亲友 约见面硬上
判决书指出,案发前小芳(化名)即将结婚,结识当工人的翁姓男网友后,双方多次透过
网络视讯聊天,不但畅谈私密性事,小芳还与对方“裸聊”,聊得开心之余,把电话号码
也给了对方,没想到翁男马上现出原形,打电话威胁见面,否则就把小芳“裸聊”纪录截
图,发给小芳的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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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被迫赴约,不仅遭翁男性侵得逞,翁男还想从小芳身上捞一笔钱,开口跟她勒索3万
元,扬言若不从,也会公布“裸聊”纪录与截图,让她结不成婚,小芳不愿再就范,报警
逮人。
再勒索3万 新娘子报警逮人
台中地院审理时,翁承认犯行,希望法官能给他缓刑。法官认定翁男曾因贩毒遭判刑2年2
月,2010年5月出狱,性侵案虽赔偿小芳8万元和解,但不能宣告缓刑,依此判刑3年;恐
吓取财未遂罪部分判刑3月、可易科罚金。
上诉后,二审法官考量强制性交部分,翁男未暴力伤害小芳,且已赔偿,改判徒刑2年4月
,还可上诉。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57591
小芳第一次被威胁时,为什么不报警,等到被性侵后,才报警?另外小芳的老公知道这个
官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