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我个人没有投公投的任何一案,就如我标题所述,因为我藐视与平权五案的
连署通过。以下是我的看法。
我个人对平权公投的失败不意外,公民投票本身存在的意义不就是公民参与的大
原则所产生的东西吗?如果你不能接受这个结果,请你回去好好修炼,好好地分清楚什么
是民主能决定的,什么不是。
笨蛋,问题不是出在反同人士、老人的无知,而是为何中选会当初为什么会认定护家
盟以及平权团体的这五案通过,难道中选会认定人权的议题可以由2300万人公投决定??
这样的一个决定就好像是搧了已释宪的大法官一个重重的巴掌。
再者,婚姻平权的失败绝对不是反智的展现,为什么总是要在嘴上说著智力测验
没过这种垃圾话,反正平权问题到了大法官那里一样还是会在处理一次,违宪的东西就是
违宪,到底为何当初要依著反同方提出另外这两案或是三案。这不就摆明你们承认了护家
盟的无耻作为,不就摆明了你们认为少数人的幸福可以由我们大家决定。有人甚至对于公
投的结果感到气愤,而结束自己的生命,还有人认为要把错归咎于台湾人民,公民投票不
就是民意的展现吗?该成长了吧?台湾之所以之所以这么宝贵,就是因为有你,有他,有
大家,各式各样的人们存在。沟通,争取更多的一方支持你,从而告诉政府应该改变了,
这才是正确的,而不是在那边抱怨没救了,抢著离开这片土地。最后,我再说一次,我相
信台湾的司法与立法机制,大法官的正确决断,毕竟,对的事物永远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