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vioptt (开心每一天)
2018-11-24 14:24:54很多人看到说既然一样为何不干脆并入民法?
多立一个名称不同却一模一样的法很可笑对吧?
我只是想用这么可笑又多余的方法突显
萌萌为了捍卫"婚姻"这两个字代表的价值,坚决排同不让同志改变婚姻定义。
那同婚方就退一步,法条上的定义给他们。换个词照样套用又如何?
同志照样可以得到相同的权利。
这其实是暗讽文,实际上双方也可以思考值不值得为了婚姻定义,互相拉扯。
※ 引述《vioptt (开心每一天)》之铭言:
: 第10案公投意见发表会 https://tinyurl.com/yar277u8
: 同婚的正反方不必吵了,我有第三种建议,就是为同志另立专法。
: 专法除了性别称谓不同,其余权利义务内容与民法异性恋婚一模一样。
: 如此一来既保护了正方坚持的婚姻传统价值,
: 又兼顾了反方保障同志平等的权利,消除歧视。大家说好不好啊?
: (以下补充)
: 因为大大们反应专法位阶和民法不同,为了更公平
: 改成在民法里新增同志结合相关篇章,内容跟婚姻篇一样只是修改几个名称
: 例如"婚姻"改成"结伴"或"伴侣"。
: 异性恋婚姻规定结婚为一男一女,在同志这边就改成:结伴为男男或女女。
: 其它不涉及性别规定则相同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