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
女警屡出轨被抓包 对象都是男同事
新闻内容:
高雄一名陈姓女警6年前与池姓同事上旅馆偷情,获夫原谅保住婚姻,去年竟又搞上郭姓
男同事,陈夫发现后要郭男赔偿70万元且承诺不再与陈女联络,否则要赔200万元,不料3
个月后两人又互传咸湿短信还约见面,陈夫愤而离婚并对郭男提告求偿200万元违约金,
但桥头地院仅判郭男赔偿20万元,陈夫不服已上诉。
陈夫提告指出,去年5月30日他在妻子手机内发现郭姓男同事传来的咸湿短信,逼问之后
,妻子坦承与郭男发生婚外情,当天深夜他立即找郭男到家里谈判,事后双方签订和解书
,郭男同意赔偿他70万元,且承诺不再与陈女联系,否则愿给付违约金200万元。
没想到短短3个多月后,郭男又LINE陈女,不但谈及性关系,还主动传他的值班表给陈女
,两人并相约月底到台南汽车旅馆见面。陈夫气炸,怒告郭男违反当初签订和解书第5条
“乙方不得主动联络甲妻”的约定,应给付他200万元。
郭男辩称,去年5月30日凌晨他到陈女家中谈判时,见陈女遭丈夫殴打成伤,加上陈女以
死相逼,他才被迫签下和解书,避免陈女再被丈夫殴打甚至因此自杀,且和解书第5条记
载他不得主动联系陈女,所以若是陈女主动联络他,就不算违约。
郭男孩表示,去年9月8日是陈女主动跟他联络,在通讯软件上搜寻后传讯息给他;此外,
因陈夫也在7月间传讯对他说“离婚协议书早就签好了,这几天要去户政办理,家庭被你
毁了,还说什么祝福?”让他误以为陈女已经离婚,才会跟她传短信互动,否认违反和解
书约定。
法官认为,双方签立和解书的原因是郭男与陈女交往破坏陈女与丈夫家庭,两造才达成和
解,由郭男赔偿陈夫,换取陈夫不再追究,显见第5条约定“乙方不得主动联络甲妻”,
是为了断绝郭男与陈女来往,以免再次破坏陈女家庭;也就是说,就算陈女主动联络,郭
男也应该置之不理,才符合双方契约真意,因此认为郭男应负违约责任。
不过法官也认为陈夫求偿200万元金额过高,应酌减为20万元。陈夫不服,已上诉高雄高
分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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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很猛的女警,虽然老公好像也是烂人,高雄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