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关于大学直属请客的问题?

楼主: lone4968 (统计肉块)   2018-09-20 12:51:58
原文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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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说是陋习,不如称为老鼠会比较直接。
我们直属有两个,当时我大一的时候也被告知要给现金,一个大四要拿2000,每个人分摊下来就是666(不含毕业家聚请客)。
吃饭都是大二请大一,其余自出。
其中有一个大四,吃饭聚会都不会出席,唯一一次出席还早退,我连他的脸都没见到;另一个则是每次都会出席,也很关照下面的学弟妹。
毕业之际,两位都表示自己没有特别想要的东西,给红包(现金)比较方便。
我当时表达不满,我认为毕业礼物应该是学弟妹的心意,先不管是否要拿红包,为什么要送礼物给从来没关照过我的学长?
我说送现金不太好,告诉他们我自己的观点,平时互动较多的那位学长尊重我的意见,退了一步说:“那我的那份就给我礼券吧。”
另一位则强烈的表达不满,认为他已经付出(钱)三年了,为什么到最后还拿不回他“该得”的部分。他也告诉我:“你大四的时候学弟妹也会给你钱阿,为什么要因为你自己的理由就牺牲我的权益。”
我是觉得,自己没有想通“给陌生人钱”,就想把伤害转嫁到别人身上,是极其可悲之事。
后来处理也很简单粗暴,我最后给了另一份大四学长的礼券,另外这个我就直接请主任沟通协调了 ,后来再也没见过他(反正他都毕业了)
下学期开学的时候我就跟同学商量,把上面四位学长姐曾经给过的毕业礼物+请客的费用全部分担回去,也跟学弟说好以后就是自己出钱吃饭,大家都同意这样的做法。
至于后来这届大四,两位跟我们的交流都很多,出去玩的时候还带礼物回来给我们,后来送毕业礼物(鞋子)的时候大家也都是心甘情愿的。
结论就是
如果自己愿意承担一点“损失”,再跟大家好好讨论这件事情。毕竟扯到现金,我相信傻傻给钱的大四不会想闹大。
以你的情况来说,如果你愿意牺牲一点去做改变(又不要太伤感情)的话,可以问问看,大四能不能少收一点红包,然后到了你变成大四的时候完全不收红包(or改成礼物)。
如果她不要的话,那就一毛钱都别给她了。
是我就不给,她又不是我生命中哪个贵人。
作者: genie529 (我有大象鼻子ㄛ!)   2018-09-20 12:59:00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8-09-20 13:02:00
不错 本来就要随着时代变迁做调整 或是做修正规定是死的 人是活的
作者: chanel92 (小香)   2018-09-20 13:34:00
推,谢谢你的回复,大四学姊已经同意认赔,但大三学姊坚持要拿回她的钱,我也会坚持之后不给她红包,毕竟我不觉得她有照顾到我什么,请客吃饭的我会还,但我不需要违背自己的心意付给陌生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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