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检:性教育不足 制造性侵幼童的温床
新闻内容:2018-09-10 00:26联合报 记者李承颖/台北报导
一名少女疑遭继父性侵上百次,一、二审都判廿八年,
但更一审却认为女孩证词前后不一,改判无罪,引发争议;
司法界普遍认为幼童性教育不足,才让加害人脱罪,建议提早进行性教育。
“性教育不足,是制造性侵的温床。”检察官郑子薇认为,孩子可能对性无知,
被性侵害时以为是在玩,或感到不舒服却不敢求助,“延迟通报”导致反复受害,
且记忆模糊、说不清楚人事时地物,最后举证困难。
郑子薇说,儿童常用“尿尿的地方”、“那边”和“下体”等隐晦用语
描述加害者的性器官,但严格来说,下体是整个下半身,尿尿的地方则是尿道,
类似陈述并不完整。
她强调,这关系到被告犯罪究竟是性交还是猥亵,当被害人对自己身体不熟悉,
无法精确陈述被碰触位置、程度,会造成事实厘清困难,误导采证方向。
“当我问孩子为何没有第一时间求援?孩子的回答常常是因为怕被骂。”
她认为大人应该以开放态度来教导性教育,让孩子了解性自主概念;
只有教导正确性教育,孩子被害时才能不觉得羞耻或认为是自己的错,
第一时间对外求助,让伤害降到最低。
一名审理性侵害案件多年的法官也认为,有时并非被告真的无罪,而是“证据不足”,
基于无罪推定和罪疑惟轻原则,只能判处无罪。
法官认为,性侵害案到了刑事阶段,悲剧多已造成,现今性教育课程在国小高年级才开始
,学龄前儿童多半没受过性教育,知道遭受性侵往往已是多年后的事,
期间可能反复被害,提早性教育对儿童绝对有帮助。
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表示,性教育只是第一道防线,若真的被害,
司法官应多了解孩子的“脆弱处境”,以免误判。
励馨基金会的教案会教育孩子做自己身体主人,不论是任何人都不可以碰触隐私处
“那是身体界线”,陷入被害情境要适时跑到人多的地方,也要大声拒绝;
根据国外研究,被害儿童如果拒绝的声音很有自信,加害者会作罢,
建议老师可以利用音乐或体育课时与孩子一起练习喊“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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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台湾性教育争议中有二派,一派是早点教,一派是晚点教(适龄)
本文是早点教派,提后提出了"性教育不足 制造性侵幼童的温床"(指认困难)这个论点
晚点教的论点,一般是说 太早教性教育,会太早有婚前性行为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