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若是一个男生
这种让一个女生不舒服的举动
有可能已经构成”性骚扰”了
只要是让女生不舒服都算数
这个社会不能永远是受害人妥协
反而要勇敢的站出来和加害人对抗
不要因此换一家店纵容加害人
反而更要在店里面勇敢的说”不”
并且把”性骚扰加害人”扭送警局
※ 引述《danwlai (我看不到我的额头)》之铭言:
: 如题
: 平常买东西的时候都会习惯找同一家买同个商品
: 如果像是早餐这种每天必买的
: 买到后来被老板认出来之后
: 只要进到店里老板说:一样吗?
: 就会想换一家
: 大家也会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