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胡椒粉砒霜超标 3黑心业者竟然无罪确定

楼主: hugh509 ((0_ 0))   2018-08-11 23:58:44
胡椒粉砒霜超标 3黑心业者竟然无罪确定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台中市谊兴公司林中柱向化工公司购入工业用碳酸镁,贩卖给
进兴制粉厂堂兄弟谢明吉、谢仁贵添加入胡椒粉,被验出含砷(砒霜)、铁成分超标,检
方依违反食安法搀伪假冒罪起诉,一、二审判3人无罪,最高法院援引刑事妥速审判法一
、二审无罪不得以违背法令为由上诉的规定,驳回上诉,判决无罪定谳。
不过,最高法院特别强调,二审曲解法律见解“非无可议”,曲解了添加物的定义,不能
给人吃的东西就是不能当作合法的食品添加物,应判有罪,但受限于速审法规定,一、二
审皆判无罪者,除非原判决理由抵触宪法、释宪、判例,否则不得上诉,违背、曲解法令
不能当作上诉理由,因此只能驳回上诉,全案无罪定谳,最高院只能在定谳判决中纠正二
审的错误法律见解,3名被告也因一、二审的错判,确定逃过刑责制裁。
彰化县卫生局2014年11月查获进兴行负责人谢仁贵、进兴制粉厂负责人谢明吉、上游的谊
兴公司林中柱,掺入工业用碳酸镁制造胡椒粉,且验出含砷量(俗称砒霜)超标,砷含量
高达6.4ppm,铁含量更高达477.6ppm。
彰化地院一审认为,碳酸镁属于准用的食品添加物,虽碳酸镁中有杂质,导致规格不符,
但未构成搀伪假冒混充,只能算是违反法定使用范围和限量规格标准,属行政违规,未涉
刑责。
台中高分院二审认为,食安法本身将碳酸镁列为正面表列的食品添加物,并没有工业用或
非工业用的区分,且被告并非以非碳酸镁的成分冒充碳酸镁,仍认定无罪,驳回上诉。
但最高法院认为,人民健康权是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食安法的立法目的是维护国民健康
,不可供人食用的原料,都不可以当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在食物中添加低价劣质品或不
可供食用的原料,都属犯罪。
最高院指出,此案允成化工的工业用碳酸镁,外包装就已标明“禁止用于食品”,进兴行
的胡椒粉成品中,有害人体的砷含量也超标,既然是工业用碳酸镁,就不能添加于食品中
,二审曲解法令,认为所有碳酸镁不分食品级、工业级,都认定是合法添加物,“非无可
议”,因此需纠正二审的错误法律见解。
https://goo.gl/hEKU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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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审都错判.....然后呢?
纠正一下就好,不然你要怎样?
我国司法真是伟哉伟哉~
作者: jetaime851 (jetaime)   2018-08-12 00:01:00
继续嘲笑他国食安
作者: bmchaos   2018-08-12 00:19:00
法律人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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