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9zeros (a九个零)
2018-07-24 18:20:50台湾民间有许多人得了”恐爱滋症”
凡事关于爱滋的人事时地物
他们一律害怕得像惊弓之鸟
我是不太懂为什么爱滋病患有告知义务?
感冒病患有告知义务吗?
肝炎患者有告知义务吗?
肠胃炎病患有告知义务吗?
为何就唯独对爱滋病患加以歧视?
更好笑的是有人还想推动爱滋病注记
那要注记的慢性病可多着呢 要不要一一推动?
还有以爱滋为理由禁止捐血
全世界我还看不到第二个国家这样做的
公然把歧视的规定写成白纸黑字
我说给身边的外国朋友听 他们都很惊讶
说台湾一个民主自由的国家怎会有这种独裁国家才有的规定
我只能很尴尬的说台湾人心里都有个小独裁者
与其推动这些浪费社会资源的作法
我更支持恐爱滋症立法强制治疗
我认为恐爱滋症是个比爱滋更可怕的病
作者: dayaju (艾草) 2018-07-24 18:23:00
你该不会..
作者:
Bainite (Hypoeutectoid)
2018-07-24 18:23:00你该不会..
多数人都看不到自己的病态 很正常 觉得有病的是别人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8-07-24 18:39:00就算知道不容易传染 还是会觉得很恶 既然爱滋病没什么那干嘛躲躲藏藏 自己也觉得尴尬嘛
作者:
vm4m06 (富奸你一定要画下去呀)
2018-07-24 18:47:00你只想到歧视的问题,护理人员想到的是人生安全的问题
作者:
vm4m06 (富奸你一定要画下去呀)
2018-07-24 18:51:00我是赞成有风险可能会危害到医护人员的病都需要注记
作者:
vm4m06 (富奸你一定要画下去呀)
2018-07-24 18:56:00还有不要觉得外国的月亮比较圆,台湾也有很多地方是比国外好的,不要拿他们随口讲出来的话贬低台湾的政策自由和人权也不是无限上纲到可以危害其他人的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8-07-24 19:02:00人家医疗人员还要提心吊胆被传染???也太莫名其妙了吧
作者:
Takuri (阿悟)
2018-07-24 19:03:00看到第二段就看不下去了,请问医护人员的安全谁要负责?
我是赞成只要是重大传染疾病都应该要注记并告知。例如:爱滋、肝炎
作者:
byoung (年轻狂)
2018-07-24 19:24:00不管啦 不能只有我得到 ><
作者:
LaPAELLA (西ç牙)
2018-07-24 19:24:00爱滋哪国可以捐?
作者: shinab (shinab) 2018-07-24 19:27:00
医护人员的安全谁负责?
作者: revive25 (爱我,趁青春年少) 2018-07-24 19:29:00
不想得到臭了吗
作者: EstGealach (エスト・ギャラッハ) 2018-07-24 19:36:00
你484.............
作者:
aigret (我想要去跨年)
2018-07-24 19:53:00先叫那些得爱滋的自己检点一点吧
作者: allblue240 (肚子咕噜噜叫) 2018-07-24 19:54:00
好奇哪国爱滋患者可以捐血??有事吗??
作者:
jimabc (Je t'aime)
2018-07-24 19:59:00你应该就是了 帮QQ
作者: allblue240 (肚子咕噜噜叫) 2018-07-24 20:00:00
肝炎也有注记啊。别人都不是人就对了~
作者: Seaware (Seaware) 2018-07-24 20:21:00
呃..你是不是..
因为被传染感冒会好,被传染爱滋这辈子就一起毁了得爱滋不可悲,可悲的是觉得自己很可怜,即使别人是出自安全而立下强硬规范也还是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对不起自己歧视自己,呵呵
作者: david624 2018-07-24 21:07:00
即使是小感冒 你看医生 都一定会跟医护人员说吧有再吃什么药 这样会影响吗 之类的问题主动告知很重要呀!
作者: a44642 (陈柏) 2018-07-24 22:04:00
这帐号反串专业不是,内容我就不看了
作者:
l19900513 (needagirlfriend)
2018-07-24 22:11:00你是不是月领三万
作者: ck3 (小曼鱼) 2018-07-24 23:40:00
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