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间有许多人得了”恐爱滋症”
凡事关于爱滋的人事时地物
他们一律害怕得像惊弓之鸟
我是不太懂为什么爱滋病患有告知义务?
感冒病患有告知义务吗?
肝炎患者有告知义务吗?
肠胃炎病患有告知义务吗?
为何就唯独对爱滋病患加以歧视?
更好笑的是有人还想推动爱滋病注记
那要注记的慢性病可多着呢 要不要一一推动?
还有以爱滋为理由禁止捐血
全世界我还看不到第二个国家这样做的
公然把歧视的规定写成白纸黑字
我说给身边的外国朋友听 他们都很惊讶
说台湾一个民主自由的国家怎会有这种独裁国家才有的规定
我只能很尴尬的说台湾人心里都有个小独裁者
与其推动这些浪费社会资源的作法
我更支持恐爱滋症立法强制治疗
我认为恐爱滋症是个比爱滋更可怕的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