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9zeros (a九个零)
2018-07-08 21:00:22原本还以为有满满台湾价值
这人会被轻轻放下没事儿没事儿
刚刚听说请辞获准 滚蛋了啦!
希望受害女生告好告满
不要放过这种人!
天佑台湾!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8-07-08 21:16:00看影片只觉得他手速好快...
作者: blazewings 2018-07-08 22:14:00
偷拍吗...嗯,不是私密部位怎么能说是偷拍呢。
作者: KENGOD0204 (断舍离) 2018-07-08 22:49:00
下台即升官
作者: blazewings 2018-07-08 23:08:00
大概就错在在公开场合拍人公开的部位吧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8-07-08 23:14:00
如果只有背影跟腿是没有刑法上的问题啦 但蛮不舒服的
作者:
mihptt (缈缈)
2018-07-08 23:33:00我女,觉得不舒服请对方删掉道歉就好,因为真的也不算偷拍狼,现在反而对这位阿北的窘境有点同情,好丢脸rQQ,如果是帅哥摄影师应该就演dcard了吧
作者: De115566 2018-07-08 23:37:00
这很怀疑告得成,他也付出代价了
作者:
mihptt (缈缈)
2018-07-08 23:46:00Google一下“在公开场合拍摄路人犯法吗”就可以查到很多解释了,我倒觉得邱错在畏畏缩缩说自己勿拍反而显得理亏,大方承认“欣赏对方,但经对方反应已全数删除”也许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