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衲自己的想法稍微说一说
因为这件事情喇 牵扯很多层面很难有一个单纯明快的处理方式
对多数人而言 杀人犯非死不可的理由 基本上是为了让自己安心
某种方面来说 "与社会永久隔离" 然后这个隔离不用花什么成本
另外就是在华人社会而言 杀人偿命这个观念还是很深入人心
如果回到废死方面来说的话
则是这样的作法并没有显著降低杀人犯罪率
犯罪应矫治而不是惩罚
另外还有些哲学方面的争论
诸如"人夺走了一个人的生命 另一个人有资格夺走他的生命吗?"
之类的
两边的论点其实都有自己的点 实务上也有各自的问题
比方废死 结果监狱不够或是成本增加
或者死刑 但是发现错判不可逆 之类的
老衲自己的想法有几个时期
杀人偿命> 追究这件事情之前 我们要思考为什么社会结构下这个人去杀人
> 天灾
除了情杀 纠纷杀 之类的
随机性杀伤这一类 老衲觉得基本上是人类社会就会有无可避免的现象
就像你出门被雷打到死一样衰小 天晓得会被路人发狂砍一刀
至于死刑得话 其实老衲觉得台湾现状也没啥不好
因为台湾法律死刑不像无期徒刑可以假释
换句话说就算不执行死刑 犯罪者也必须在监狱里面等待着不知何时会执行的死刑
又没有出去的希望 比直接告诉你 你永远得在监狱里待着还惨
因为不知道终点何时才能抵达其实才是最恐怖的
至于郑捷的话 我得说是因为社会案件情节重大+舆论的关系 所以他非死不可
不然台湾这么多凶残死刑犯怎么就这个人执行特别快
我是觉得司法这样母汤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