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thebirds: 为什么这种新闻总是女生化名、却揭露男生姓氏啊? 06/19 11:34
因为要保护被害人
以前那个年代,性侵的报案率很低,
就算不幸发生了,很多人选择隐忍,
也不愿意事情搞大
尤其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被强暴 (以前是用这字眼)
因为即使你是被害人,可能还是会对婚姻造成影响,
被指指点点,说闲话...这些东西
还有人会告诉你“一生全毁了”
为了避免一生全毁,为了要好好活下去,
很多人选择不讲,不报案
眼泪往肚子里吞
以上情况,造成的结果是,
被害人可能一辈子活在这个阴影下
犯罪者没有被法律制裁,再犯率高
到最后,产生更多的受害人
小小离题一下
希望大家以后不要跟被害人说“你一生全毁了”
加害者的确对被害人造成很大的伤害,无庸置疑
但,当受害人接受到的讯息是“我一生全毁了”
尤其有的受害人年纪还小
有时候在受不了的情况下,可能就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或者告诉自己“反正我一生全毁了”
放弃对人生的希望
我们应该把焦点放在怎么帮助这些受害人
而不是断言这个人的一生全毁
总之,大家想了很多办法,鼓励被害人站出来
因为有时候证据不是那么容易取得,有时候加害人又是熟人
重新面对这件事可能又是另一个伤害
种种不利的情况,太多
到最后,这样的案件一律将被害人化名,
以保护他们
请注意,我上面用的词是“受害人”,不是“原告”
原告方是提出告诉的人,但不代表他们就受害,
是不是受害,要等法院裁判
有时候原告指的是检察官(非告诉乃论),不是受害人
第二,我在用“受害人”这个词的时候并没有暗示性别
受害者并不全然是女性,也有可能是男性
加害人也一样,有男性也有女性
不过这部份先按下不表
总之,化名有它的历史原因和脉胳
在减少受害人的(各式各样的)面对司法的负担时
不幸的这也变成“非受害者”的一种恶意的工具,
明明不是受害人,但想报复某个人,于是主张自己被性侵
为了“保护受害人”的种种做法,现在变成“加害人的保护伞”
成本很低,不用担负任何风险
告就是了
在原文这个案例,可能是求欢被拒,
其他一些性侵诬告的案例,可能是事后反悔
就算最后告不成,
也没有任何后果要承担
权利在被滥用时,一定会被限缩
到最后,化名这做法可能会被抛弃
对真正的受害者更不利
你可能会说,在判决无罪后再把化名消去就好
但,真正的受害者也要考量,证据是否足够将被告定罪
证据万一不够,你的名字就要被公布
不就造成更大的伤害
这样,你会不会多想想,还要告吗...
还有,在警察/法律系统采证的时候
可能就会开始考虑,这是不是假性侵呢
提出来的证据可能会面临更严苛的检视
对真正的受害者造成更大的压力
到最后,如果某些受害人(真正的受害人)
真的因为这些东西放弃报警
只要一个受害者放弃,
那这个社会是不是又多了一个在法网之外,四处游荡的性侵犯
即使案件成案,所谓的被告被关起来了
其他人难道不会想,这其中会不会有隐情
被告是不是真的是加害人呢,可能也未必
而你这个受害人是不是真的受害人呢
还是说,是假性侵呢
这种疑问,挥之不去
最后,这些假性侵案中,真的没有被诬陷成功的案例吗
这么多的案件中,有没有一两个,甚至更多
是真的被关起来的,被陷害到的
明明是两性相悦,明明什么都没有做错
但被关起来了
这些人如果放出来后仇视这个社会,
我们能怪他吗
如果他决定报复社会,我们又怎么办呢
所以这些假性侵泛滥
不是用一句“男生真的要好好保护自己”就带过
它造成的负面影响,女性同样要负担的
现在的情况,就是加害人(诬告)
可以轻松全身而退
告完,拍拍屁股就走
就算没告成,也没有任何后果要承担
本来是为被害人考虑的系统,结果被不肖的人利用
而这些影响,不论是对男性或女性
都是难以弥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