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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女哭求“月经来”仍遭内射怀孕 结果DNA还他清白
新竹一名少女小洁(化名,15岁)指控遭高姓男子(23岁)性侵后怀孕,并索讨生活费、
营养费、生产费及扶养费等费用,但对方事后避不见面,因此怒告上法院。不过新竹地院
审理后发现,小洁肚中胎儿的生父并非高男,而是另名徐姓男子,加上性交后两人对话讯
息中仍有“爱你啊、老公我爱你”等纪录,因此认定双方为合意性交,判高男无罪。
判决书指出,2016年8月27日凌晨高姓男子要求小洁做他女友,否则就不帮忙处理修车费
的事情,并于回程时将车子停放在某处巷子,扯下少女内裤、跨坐身上后性侵得逞1次;
后来又以“如果我不出去就要带30几个小鬼来闹”的理由,强迫小洁出门,再带到千禧园
汽车旅馆性侵得逞。
小洁表示,第一次被性侵的过程中,有推开2次,但害怕遭对方殴打,因此不敢大叫;同
年9月3日被带到汽旅时,为了不被侵犯身体,“我骗他月经来。”但被识破,遭强压床上
、脱裤性侵;事后发现自己怀孕了,数次向高男索讨生活费、营养费、生产费及扶养费等
费用都未果,对方甚至避不见面。法庭上她不断强调,因对方小弟很多,担心家人受害才
被迫交往。
高姓男子表示,曾于脸书询问少女“你要多少钱、也得等我知道孩子是谁的,这是尊重”
,被对方以“你确实有做这件事也不只一次且有内射”等理由数次索取相关费用。停经与
发生关系的时间兜不上,他怀疑自己遭骗,因此之后选择不搭理小洁。
法官审理后认为,案发后双方仍相约、接送出门,且对话讯息中有“老公等等派人接妳、
我在等你”、“我好累、哈哈、脚酸、爱你”、“爱你啊、老公我爱你”等亲密字句,若
真受到威胁,该互动模式是不合常理的,因此认定双方为合意性交,判高男无罪。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610/1187786.htm
心得:
此名台男实在太坏
不仅不尊重女性
甚至还趁女孩儿月事来的期间
直接侵犯女性身体
这实在是过于恶心
而女方在讯息中说出我爱你,也仅是怕歹徒伤害而做出的防卫机制
而验出DNA怀别的男性的小孩,仅是因为此名台南先将他人精细胞放置于自身精囊,使女孩儿
子宫内小孩并非台男的,才误导法官
而法官不仅未明察,甚至还认为无罪
其实在过于父权,让人对女性处境感到悲伤
希望各位女孩儿跟我忆起支持这位女孩儿
#Me Toooo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