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一位室友住一间独立套房
算是学校宿舍,电费是储值电卡的,一次500元为单位
室友是来台湾交换一学期的交换生
我在3/14入住前,室友已经入住二十几天了
也就是说电卡她已经先储值$500了
期间3/29到4/9因为连假,所以我返家,这段期间我没住在宿舍,就剩她一个人在宿舍
在4/11第二次储值,这时我问她说要给她多少钱
她说64分好了,也就是我帮她付了第一张电卡,外加第二张电卡,所以我给了她$400
另外,我每周五六日都不在宿舍,所以也只有她一个人在宿舍
每次我周日晚上回去,她大概平均一天喷了$30左右
昨天她跟我提到第三次+第四次储值
她说 她已经去储值了 要我给她$500
但我一直觉得这个分摊费用的方法不太公平
想问问大家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