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同样身而为人
为何女性厕所比例需要到男人的3~5倍
这是否又是一条对于女性歧视的法律
难怪女性至今仍说男女不平等
原来是基于此
立法院在2010年12月21日三读通过修正“建筑法”第97条,
属“同时使用性质”如学校、电影院、车站等男女厕比例不得
低于1:5,属“分散使用性质”如办公厅、餐厅等,为1:3,
全面落实两性平权,且最晚应在5年内,完成改善现有建筑的男女
厕所比例。
对此女权团体强调,新建男女厕按法规有一定的比例,
如要取得建照,都该依此规定整建,因此没有所谓学校
自治的问题。也有女立委表态,认为空官出现不尊重女性
的负面声音,国防部应加强辅导、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