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本身就掌握著比国中生更高深的知识
甚至使用其位阶压迫女国中生
产生权力不对等的关系而造成恋情发生
以我的看法是诱奸没错
但我的意见不代表大众的意见,因此在这抛砖引玉
期许各位能够发表各自的看法
嘉义县1名21岁的陈姓男大生,先前透过网络交友软件,结识2名同校的13岁女学生小慧及
小敏,并陆续与2女发生性行为,直到小慧携带验孕棒被老师发现,全案才因此曝光;嘉
义地院审理后,由于男大生并未违反2女意愿,而且均已达成和解,2女皆表示不再追究,
法官遂依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陈男2年徒刑,缓刑2年,全案仍可上诉。
据了解,前年7月间,陈男透过交友软件认识小慧(化名),双方相约在新港乡某学校碰
面,陈男跟小慧亲吻及拥抱后,随即将她带进身障专用厕所内,对小慧抚摸胸部及下体,
并要求对方帮他口交得逞;同年8月间,陈男透过小慧介绍后认识小敏,双方利用交友软
体联系,陈男在2个月后约出小敏,并将她载至河堤,同样对小敏亲吻及摸胸,最后两人
还在车上嘿咻。
小慧事后向小敏提及,陈男曾要求她口交一事,小敏愤而质问陈男,但陈男连忙否认,还
反指小慧乱讲,后来小慧带验孕棒去学校被老师发现,只好坦承与陈男发生过性行为,并
将小敏也与陈男发生性行为一事告知老师,全案才因此曝光。
2女应讯时均表示,陈男违反其意愿性交,但法官调查后发现,2女描述情节有诸多可疑之
处,说词难以采信,陈男显然并未违反2女意愿性交,而且事后均已达成和解,遂依对未
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陈男2年徒刑,缓刑2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