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电影滑手机控“摸我锁骨延伸” 拍肩姐告性骚求偿10万败诉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一名陈姓男子2017年3月间,和妻子到信义威秀看电影《罗根》 ,期间坐在左斜前方
的小姐一直滑手机发出亮光,“我跨过走道轻拍了她的右肩膀提醒。”没想到却遭这位“
拍肩姐”提告性骚扰,并求偿10万抚慰金,台北地院日前判决“拍肩姐”败诉,免赔且不
用删除文章。
陈姓男子当时在爆料公社PO文,2017年3月2日晚间11点多和妻子看《罗根》,左斜前方的
小姐一直在滑手机,又再看影片,至少发出3次声音,另一名女子也有上前提醒,“就当
拍肩姊第三次用手机发出声响时,我跨过走道轻拍了她的右肩膀(我是跨左脚用左手),提
醒她说你吵到我们看电影了。”之后拍肩姐离席,但电影散场后,他被被工作人员拦下,
旁边还有3个员警。
“拍肩姐就说我的提醒动作不礼貌,她觉得我有碰到她的锁骨延伸之类的位置,我说我只
有拍你的肩膀没有拍这么前面。”陈姓男子说,当时还有一对情侣帮忙他说话,因为拍肩
姐用手机太夸张,这时拍肩姐才坦承,在里面用手机是不对的,“但还是认为我动作不礼
貌。”最后还到警局作笔录。拍肩姐事后提告性骚扰,并要求赔偿10万元作为精神受创的
抚慰金,要求删除网络文章。
判决指出,陈姓男子因为女子多次使用手机拍肩提醒,事后并将影片PO网,女子认为没有
遮掩脸部还称“拍肩姐”,要让她上报,因此提告性骚,并认为身心俱疲、精神崩溃受创
,侵害她的名誉权,求偿10万元并移除所有网络文章和影片。
但法官审理后认为,影片虽然没有打马赛克或是遮隐,但是一般人难以得知女子身分,加
上拍肩姐一词并没有贬损之意,而网友的部分留言虽然有嘲讽,不过难以认定有妨碍名誉
,因此判决女子败诉,免赔偿10万元,也不必移除网络上的影片和文章,全案还可以上诉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416/1150985.htm
心得: 女生感觉到不舒服,就是一种骚扰。且还将过程影片po网,让未公开性别的网友
们网络霸凌,导致女生身心受创。法官应禀持尊重女性的精神重新审理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