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
我在外面租房子 遇到很奇葩的邻居 是一个女生
老是吵吵闹闹搞得这层的人都深感困扰
我一开始是先跟房东反应
但是两个月过去仍没好转 她依旧自顾自的吵
像是走楼梯碰碰碰 ( 轻建材更容易吵 )
喇叭锁不先转再拉上 总是用甩到底的
听得出是刻意,超出常理的吵
有天晚上忍无可忍
我写了一张纸条 内容是 :
L1别太过分 !
我们忍妳很久了
关门不能好好关?
你不想睡觉,其他人要
我把它贴在厕所和楼梯那边
后来她看到了 暴怒
现在很想告我
她说我触犯刑法的公然侮辱
她说我把它贴在公共空间,还写女部的妳,明显是在针对她,然后说她要捍卫她的人格bl
ablabla
可是她吵闹也是事实,
我两次一回宿舍她就来敲我门,第一次是直接问是不是我贴的纸条,结果我承认之后被她
约谈一个小时,还要求我写道歉函给她,我被她唬得一愣一愣的当下莫名的就相信她不是
故意发出噪音,就答应写给她。
照理讲应该就落幕了,结果过了一阵子了,昨天晚上我一回宿舍她又来敲我门,叫我留下
手机,说这样是为了表达我的诚意,然后希望以后有什么事不要再透过房东,我要求她也
留下手机,结果她死不给,跑走,我黑人问号。
中间发生一堆事省略,反正就是她有很多奇葩的举动
请问各位女孩儿法律大师,这个假如真的要告,告得起来吗?
还想问那个道歉函,写了就不能悔改了吗? 其实我是心不甘情不愿写的,这样也算话吗
我写说 :
本人因为误解L1发出的声响是因为蓄意或是不尊重他人做出的行为,所以做出了张贴纸条
在公共场所,造成您人格上被侵犯,感到很抱歉希望您能谅解。
她叫我写道歉函加签名我也照做了 手机也给她了
真的很莫名其妙明明错的人是她结果我还要给她一堆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