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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标题:
豪放国三女献初夜 呆头鹅竟误闯后庭
新闻内容:
〔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国三女生小玲(化名)认识林姓网友半年多,期间经常有情色
对话,小玲被撩起欲火决定献出初夜,自己骑了3小时自行车到林男住处,没想到遇上没实
战经验的林男,竟误闯后庭,将那话儿插进肛门,事后小玲怒告性侵,新竹检方发现事后
小玲短信“好尴尬喔!都你啦!害我现在排便不顺!谁叫你插错地方!快虚脱了!”认定
二人自始至终都是正常关系,不像性侵,全案不起诉。
去年15岁仍就读国三的小玲指控,去年2月经由网络认识19岁的林男,去年9月林男邀她到
住处,竟将她拉进房内脱光衣服,以性器插入她肛门性侵得逞。
林男声称小玲同意发生性行为,那天是小玲自己打电话说要到他家,且是自己骑自行车过去
,到房间后二人先以言语互相挑逗,他有问她OK吗?她说OK,二人才继续,当时小玲是趴
著的姿势,他要插入阴道但插错地方,小玲说很痛,他过一阵子拔出来,后来她才说应该
是插到她的屁眼。
检方发现,小玲坦承当天自己骑自行车骑了将近3小时去林男家找他,且根据二人案发前的
脸书对话,小玲:“我连初吻都还在呢!”林男:“我直接摸里面然后做X 都没关系?”
小玲:“看看咯! ”
二人首度发生关系当天稍晚,小玲:“我到家了!好尴尬喔!都你啦!害我现在排便不顺
!”林男:“等等就好了!”小玲!“应该吧!谁叫你插错地方!快虚脱了!”
检方从二人对话内容发现,二人在首度发生性行为之前,已讨论可能发生性行为之话题,
肛交后2人仍保持联系,甚至讨论2人性行为话题,显见2人关系仍属正常,客观上实无法
认定有强制性交情事。
此外,检方认为,二人有过亲密身体接触,且为肛交性行为,若小玲遭强暴或其他压制手
段为之,其身体理应因而或多或少受伤,然验伤结果其身体、阴部、肛门均无明显外伤。
最后检方将全案不起诉处分。
新闻连结: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89448
心得:
女森是不是十个有九个都有多重人格呀?
欲火焚身骑将近三个小时的自行车 》被插屁屁 〉事后翻脸不认人 反告一波
这中间是灵魂出窍还是人格切换了Ma ?
可能人格a骑车 (情窦初开的儿女国中生
换人格b被刺屁屁 (交不到女朋友的儿肥宅
然后人格c反告一波(超级讨厌男森的T妹
这是大家乔不拢,然后剪刀石头布决定的
还是谁打赢谁出来告这样?
有木有键盘心理学家开示一下 ob'_'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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