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二月的时候搬到新的套房
房里本来就有装第四台 前房客缴到二月下旬左右
搬进来后我觉得不太需要 所以就没有继续缴钱 也有跟房东说
但房东今天回说如果不看的话第四台会来拆机 之后的新房客有需要重装的话 会再被收
1500装机费
总之就是要我们负担这个费用
因为当时是我妈签的 我刚刚才仔细看了合约 是制式的那种 只有说到“电灯费及自来
水费、第四台费用”并不包含在原订租金中
并没有说第四台装拆的相关费用谁负责
因为傍晚才得知这件事 过了消基会的咨询时间
刚刚打给房东他也没接
想先上来问问大家
这样是合理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