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黄慧夫医师事件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7:23:20
急诊科的报到,要鞭判决书的就来啊!
1. 先提出我认为最合理的病程:截肢是因为下肢缺血后造成组织坏死没错。
但缺血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腔室症候群,二是膝脱臼伤及血管
两个原因可能单独发生,但更有可能的是“先后发生导致病情加重”。
也就是说,原本就因腔室症候群,组织缺血了在截肢边缘了,也已经尽力在救
本来嘛,腔室症候群开刀后也不一定救的回来,已经有极高的机率要截肢
结果转院过程又发生膝脱臼伤到血管,雪上加霜瞬间就没救了,最后只好截肢。
如果说所有的人(两边医院、家属等)都没有说谎,这是应该最符合事实的判断。
大家自己想嘛,是住院四天所有医师、护理师、病患、家属,都没发现膝脱臼的机会高
还是搬运一个身高一百九十公分,体重也有百公斤的病患途中,造成膝脱臼的机会高?
2. 前面一直有人说法官根据医审会的内容来判,所以法官也很辛苦、没官没错云云
但你知道什么叫断章取义吗?
先来看医审会全文:“膝关节脱臼而压迫膕动脉,会立即导致膕动脉血管阻塞,患肢会
立即呈现发绀现象,若膝关节脱臼而压迫膕动脉,然未立即将膝关节复位,以解除血管
阻塞,则4至6小时内即可造成肌肉组织坏死。本案依术后护理纪录,自97年8月10日
(应系8月11日之误) 10:30始记录伤口有臭味,此时可判断伤口已产生组织坏死。运送
病人期间,原本受伤之膝关节若经外力撞击,有可能比一般人容易产生脱臼,亦可能因
发生脱臼而压迫膕动脉致阻塞发绀之情形,惟于如此短暂时间内,不会发生组织坏死”
翻译一下就是:
1. 病患原本就因腔室症候群有组织坏死 → 帮亚东讲话
2. 病患的脱臼极有可能在运送其间造成 → 帮亚东和长庚讲话
3. 就算搬运过程有脱臼,也不至于坏死 → 帮长庚讲话
4. 结论就是,组织坏死,是因原本的腔室症候群造成,脱臼可能恶化,但不是唯一原因
结果我们伟大的法官怎么说:“李宗曜于长庚医院接受截肢手术之原因即系因组织坏死,
因此,可推知李宗曜于转送长庚医院之前即已发生脱臼,从而导致组织坏死之截肢重伤害
结果发生,至为明灼。被告辩称:李宗曜至长庚医院后发现膝关节脱臼,应是转院运送
过程中所发生云云,亦与卷内事证不符,而难采信。”
这样还不叫做断章取义吗?
在法官的心目中,只有脱臼会组织坏死,腔室症候群不会?
所以最后有组织坏死,就是因为在亚东的时候就已脱臼?脱臼不可能在运送过程中发生?
这样的逻辑,这样的阅读能力,还真是好棒棒
当初医审会写意见的人看到法官这样的解读方式,还拿来判刑,应该会哭吧
至于转送长庚医院之前就发生的组织坏死,有没有黄医师的责任呢?
既然已经第一时间进去做筋膜切开术了,查房只是判定手术是否有把脚救回来而已
如果勤查房又发现组织坏死,就只是提早截肢的时间
查不查房跟组织有没有坏死,是没有关系的
当然,有在医院工作的就知道,完全没有查房实在不太可能
更常见的是有去查,但实在没有时间写病历
医审会说:“本案依术后照顾纪录,并未能呈现末梢血液循环状态,有违医疗常规”
说的只是病历没作好有违医疗常规而已,但法官要认定“没写病历就是没查房”
说真的是哑巴吃黄连了,不过这点我也不能帮忙说什么
只能再次的提醒各位医护人员:“少点时间看病人,多点时间写病历吧!”
不过大家将心比心,如果“该做的都做了,只是未写好病历,结果被判刑”
相信大家也觉得太过严重了
3. 既然错误的认定脱臼在转送之前发生,这点逻辑错了,下面就一直错下去了
“被告并无不能至李宗曜病房观察注意李宗曜筋膜切开术后之患肢末梢血液循环是否良好
之情形,竟疏未注意观察李宗曜筋膜切开术后之患肢末梢血液循环是否良好,致因未能即
时发现李宗曜有膝盖脱臼未复位造成膝部血管阻塞情形,而致李宗曜膝部血管外伤性阻塞
并发右下肢缺血性坏死及败血症,而施行右下肢截肢手术。被告显未尽诊疗上之注意,自
应负过失之责任。”
这里的问题还要我说吗?
法官认为没查房是未能即时发现“有膝盖脱臼未复位造成膝部血管阻塞情形”的原因
问题是“膝盖脱臼未复位”完全只是法官自己的猜测而已耶
更不要说这个猜测极可能是错的!!
如果实际上,在转送之前就真的没有脱臼呢?
这样子即使真没查房还算过失吗?下面的“应负过失之责任”还会成立吗?
不要忘记这是刑事判决耶!
无罪推定原则呢?罪疑唯轻原则呢?只能呵呵了
至于有人提到血管摄影什么的,这个判决书里就说应无过失了,不再讨论。
作者: HappyBilbo (热带一刀平)   2018-03-24 17:27:00
谢谢解说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8-03-24 17:27:00
现在有点不懂大家争执的点了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3-24 17:29:00
你说断章取义就是断章取义吗?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8-03-24 17:30:00
推。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17:31:00
哈哈 专业讲那么多...拍拍手事实就是二审法官...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8-03-24 17:32:00
W4开刀W5看过 W6.7.1没出现 W2病人AAD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17:32:00
推法官很辛苦 云云...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8-03-24 17:33:00
病人那边声称黄医师没去查房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17:34:00
看来大大是专业的医法人呢!推小的外表不像医师,家属常常到第三次才会记得我,说医师没
作者: somia012 (Ravenclaw)   2018-03-24 17:35:00
自认有程度的人,推荐看吴志正医师/教授的文章:医疗诉讼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17:35:00
查房的,另外,医师没查房 医师助理或住院医师呢?护理呢?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8-03-24 17:36:00
然后刚好有个实习医师林XX 作证说黄医师没去查房这就对黄医师很不利了
作者: somia012 (Ravenclaw)   2018-03-24 17:37:00
那个林姓实习医师好敢...是我大概会推托说我不记得了XD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8-03-24 17:38:00
唉 我相信黄医师人真的很好 我也支持医疗行为除罪化只是本案要为黄慧夫医师辩护真的蛮困难的我不知道黄医师是不是请错律师 他的辩护像这篇就很OK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8-03-24 17:39:00
六日不是有值班医师去看?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17:39:00
大大真是英明神武"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我想他不是请错律师...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8-03-24 17:43:00
但黄医师不知道是不是惹到法官还是怎样?误解黄医师的话为认定运送过程造成
作者: shaomi (kerker)   2018-03-24 17:44:00
实习医师会作证黄医师没到@@ 有点惊讶
作者: InHanchiao2 (InHanchiao2)   2018-03-24 17:44:00
推这篇。排除幼稚呛声的部分,这篇的内容才能真正让一般大众了解黄医师的困境是什么,比起那种什么救人很伟大的屁话真的有参考价值多了。医师跟法官,都有素质之分呢。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8-03-24 17:46:00
那个实习医师应该完蛋 以后大家可能会质疑这家伙作伪证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8-03-24 17:47:00
身高190cm 这数据是? 病患不是14岁? 14就有190cm吗?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17:50:00
还敢说素质勒...我都不敢说勒,"法律人好伟大,要用我听得懂得来说服我"...做人的道理不需要判决书好吗?事实就是,一个救人的医师人生被耽误了10年。然后某个族群呛说你的素质多高,这么高看不出来判决书躲的魔鬼?哈...我发文完,去看完判决书就知道魔鬼在哪了,自己看不出来怪我勒...站内也让我觉得应该这样没错。大大敢讲我不敢讲的话...只是英明神武啊推文的医师防卫医疗加油啊...反正版民不在乎
作者: shaomi (kerker)   2018-03-24 17:53:00
有分歧本来就是必然的,一个就是认为医师肯定不会有错,一个就是就事论事说明XD 给人的感觉当然不同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7:54:00
数据是根据2011-05-05中国时报报导,当然可能有出入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3-24 17:55:00
如果无法说服同为医师组成的医审会,何能说服法官与百姓?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7:56:00
楼上,我在临床工作十数年,有时自己也会写回复法院的公文
作者: HappyBilbo (热带一刀平)   2018-03-24 17:57:00
不知道我有没有漏看,但是实习医师是说“手术后他只跟医师去查房过一次”,但没有说黄医师只有去查房一次啊,所以也有可能是黄医师有去查房但那时候他没跟。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7:57:00
虽然我不是法律专业,但对医审会解见的判读,应该比法官强吧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8-03-24 17:58:00
法官素质....呵呵呵....多开几次庭就知道了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7:59:00
再说如果法官真的错误解读了医审会的意见,有上诉机会吗?这个案子不就是因为没有上诉机会了才会被爆开?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3-24 18:02:00
就算有十个审级,败诉一方永远不服气都自认没错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8:03:00
法官有没有直接问医审会“转送前有没有脱臼?”法官应该有问,回复医师才会说“运送期间脱臼机会高”
作者: okiayu (殊沫)   2018-03-24 18:05:00
也推这篇说明,但风向有点乱我还是先闭嘴好了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18:05:00
我看完病程觉得黄慧夫没错,为什么不能说黄慧夫没错?ward大大用法律人喜欢的因果来分析当然ok啊法律人比较容易接受,我一开始就说,做人的道理不用判决书教。之前的举证义务由院方举证我也认为法官没错啊。黄医师处置没错,一审也判无罪,二审这样判我还需要用法律的角度说才知道有问题喔~拜托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8:05:00
结果法官还认为是“转送前就脱臼”,还就此判刑问题在,转送前有没有脱臼根本就是不确定事实,也没有证据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18:07:00
我也觉得法官会写运送时有没有脱臼。每次都觉得法官这种类似问题都很傻眼...我又不是算命的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8:08:00
这样对于法律人说的“罪疑唯轻”“无罪推定”要怎么解释?
作者: InHanchiao2 (InHanchiao2)   2018-03-24 18:09:00
你别再发表这么低能的言论了好不好?照你说法学生才是最伟大的,因为老师都还要尽量讲解到学生听得懂咧。你讲话之前有没有自己想过自己在讲什么啊?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18:09:00
#1QjU6LOMward大大看完这篇应该会更有趣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8:10:00
刑事判决不该讲求证据吗?医审会有明指“转送前就脱臼”吗?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18:10:00
某i请发表言论小心...看不懂我说的不是我的问题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8:11:00
医审会根本没说病患转送前就脱臼,这样法官还不算断章取义?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8-03-24 18:11:00
这篇比前面几篇说服力强,前面几篇一直强调医师很伟大,少年无照根本搞错重点。本件当时未修法导致2审直接确定,黄医师提了3次再审,第3次的主张跟你这篇很像,可惜没请律师引错条文(2.3次都直接被程序驳回==)。如果再去请医疗评鉴小组再次提意见或者重新解释法院误解,或许可以当新证据再审。
作者: ben101068 (ben101068)   2018-03-24 18:12:00
动不动就在那边低能 法律人喔zzzz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3-24 18:13:00
下次认真点查房吧
作者: InHanchiao2 (InHanchiao2)   2018-03-24 18:17:00
所以你觉得老师讲的学生听不懂,都是因为学生智商低?真心替你感到丢脸…好,我不该认真看待你的言论,我的错
作者: Pictor (Pictor)   2018-03-24 18:19:00
专业打脸文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18:20:00
说服力只对法律人吧...很多事情一般人都觉得有问题的法律人都觉得没问题。再说一次,上次我觉得院方得负举证义务没问题,以免被说法盲一审二审见解不同,一个有罪一个没罪,然后用同一份鉴定报告...这没问题?医生救人好伟大好棒棒?哈哈我说的是,对于给别人一个重生机会的人被判刑却觉得理所当然?我不知道在想什么,当然也可以解释 救人好棒棒啦,不好棒棒你去跟黄慧夫说...还有个呛我医生把病人当低等人看的不知道举出一个医师了没某i 我不是你老师 我也没说你智商低,我也没想教你,看不懂也不是我的问题
作者: jetaime851 (jetaime)   2018-03-24 18:24:00
逮到机会整医师了不利用吗 就让医疗崩坏吧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3-24 18:27:00
诉讼有输有赢,这次医生输了,下次百姓输了,有输有赢很正常
作者: wuchao (chaochao)   2018-03-24 18:27:00
作者: BuzzCat (猫爱打破杯)   2018-03-24 18:27:00
所以这也只是你个人的推断而已吧?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3-24 18:29:00
这次是医师身分,下次也可能是病人身分,尊重司法判决才是理性的态度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18:31:00
两个医师讲得不一样,一定有个医师有错两个法官判的不一样,一定有一个医师有错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8:34:00
给楼上B大,我个人在ptt上推断一下,顶多被嘘,无人受害法官在法庭上推断一下,医师和可能被他救治的病人们都赔下去
作者: approach   2018-03-24 18:37:00
无罪推定跑去哪了 法官有证据是脱臼在亚东医院发生吗没有的话 为什么直接判黄医生输 逻辑呢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3-24 18:38:00
全世界的判决,不同法官就有不同判法,趋近于大致公平即可,别太执著
作者: approach   2018-03-24 18:38:00
对于一个对病人尽心尽力的医生 如何不执著被自己的狗咬都很干了好吗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18:39:00
"推断"请小心,我一直不敢说"关键字"...结果一堆人说我没论述 没说服力,我也只是哈哈...一二审判决不同,同一份鉴定报告,无罪推定,这个大一法律系的都知道有问题了吧?至于问题在哪...我不是法律人,所以没有详细去找,不过大大讲得,我一直有强调..."云云"不知道为什么有人不懂我前几篇就推过这段了"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8-03-24 18:40:00
总而言之 还是要修法才能治本 应该积极推动医疗除罪化再这样继续下去 只会打击医师的积极性与热忱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3-24 18:41:00
出租车司机认真开车还是会出车祸,没有遵守S O P以及运气不好罢了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8-03-24 18:41:00
以后就变得消极保守 不求有功 但求无过造成 多做多错 少做少错 不做不错 的心态这样对医病关系 非常不利 也是大家不乐见的发展
作者: approach   2018-03-24 18:42:00
都已经有整外医生说 不接断指直接截肢 最不会被告民众会得到他们心目中想要的医疗也好啦 医生以后就直接截肢 也替健保省钱 太棒了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18:43:00
我认识的整外也只有一个有在接...然后反正也没人在乎 哈哈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3-24 18:45:00
一审、二审判决不同,在很多国家及法院都常见,如汽车暴冲事件,也是引用同一份鉴定报告以后还是要认真查房,资料都会留存消极处理医疗行为,一样有医疗纠纷产生正确的执行医疗S O P,才是消弭医疗纠纷的方向
作者: approach   2018-03-24 18:49:00
医疗没有什么特定的SOP 只是建议还是要CASE BY CASE每个人同样的治疗有不同的反应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3-24 18:51:00
喔,那该做的还是要做,有诊治动作,以后都好拿出来当证据医生应该比法官聪明,会知道该怎么做的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18:53:00
同样事证跟鉴定报告在国外应该不会一二审判决不一致吧?这我就不知道了...医疗如果有SOP,基本上一定可以被AI取代,就是医疗没有SOP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3-24 18:53:00
只是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头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18:55:00
C大,黄医师看起来处置没啥问题...说没有每天查房也很怪,打电话问算不算,叫住院医师去看算不算,护理评估算不算,查看护理纪录算不算?
作者: dbear87 (db2)   2018-03-24 18:56:00
你自己翻译第3点也写:就算搬运过程有脱臼,也不至于坏死法官就是以此判断脱臼是在亚东就已经发生了啊。
作者: approach   2018-03-24 18:56:00
就算没有查房 也要天天换药 不知 换药的是谁如果换药时 伤口没问题 主治没查房 又如何
作者: dbear87 (db2)   2018-03-24 18:57:00
那不管坏死原因是腔室症候群还是脱臼,不都是亚东的锅?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8:57:00
楼上,所以“坏死的原因不是脱臼”,有这么难懂吗?
作者: approach   2018-03-24 18:57:00
腔室症候群是病人自己的错 他不受伤就不会坏死作了筋膜切开 一样可能截肢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8:58:00
坏死是在亚东发生的没错,但腔室症候群坏死只是没救成,无罪
作者: approach   2018-03-24 18:58:00
所以医疗才没有SOP 有人会好 有人不会好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3-24 18:59:00
审判是要讲求综合证据的,你这样一言,我这样一语,完全是瞎子摸象,很来探究出事实真相
作者: ryan21100879 (Morse)   2018-03-24 19:00:00
二审就独立审判本来就有可能会不一样好吗...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9:00:00
法官认为是脱臼没发现,没复位才坏死,所以才判有罪
作者: approach   2018-03-24 19:00:00
证据就是在亚东的片子和伤口都显示没脱臼
作者: ryan21100879 (Morse)   2018-03-24 19:01:00
国外一堆这种一、二审判决结果不一样的
作者: approach   2018-03-24 19:01:00
当然是运送过程脱臼机会大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9:01:00
如果法官是判“腔室症候群导致坏死,有罪”,那我就闭嘴腔室症候群在筋膜切开术后,还有5~21%的可能后续需要截肢
作者: dbear87 (db2)   2018-03-24 19:03:00
你自己也说两个原因都可能导致坏死,或先后发生让情况加重,如果脱臼是在亚东发生也导致病情加重,难道没有责任吗?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9:04:00
法官判罪的点在不在坏死,在于他认为脱臼没复位
作者: approach   2018-03-24 19:04:00
事实上没有证据在亚东脱臼
作者: dbear87 (db2)   2018-03-24 19:05:00
另外我并非医疗专业,若是腔室症候群导致坏死,一般来说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9:05:00
上面都说了,医审会认为脱臼在转送发生机会高,法官看不懂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8-03-24 19:06:00
法官断章取义看到4-6小时吧 觉得转送过程没那么久
作者: oshia   2018-03-24 19:06:00
唉唉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9:06:00
腔室症候群的处置就是筋膜切开术,当天就做了...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9:07:00
你的没有处置是指没有在这四天里直接截肢吗?
作者: bamford (())   2018-03-24 19:08:00
请问医审会的那段报告是哪一句提到"腔室症候群"? 你引用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9:08:00
手术完就算看起来还是会坏死,再观察看看有没有机会不行?
作者: dbear87 (db2)   2018-03-24 19:12:00
所以腔室症候群导致坏死且在截肢边缘的患者除了放著观察以外没有其他方式改善他的情况吗,或是至少列为重点观察的对象?黄医师似乎只有第一天有去查房而已。
作者: approach   2018-03-24 19:16:00
我觉得病人之前已经腔室征候群 血循比正常脚更差如果在运送过程脱臼 坏死的时间应该会短于4小时所以 法官只用4~6小时才坏死 运送过程应该不至于那只是他的自由心证 每个病人状况都不一样
作者: ryan21100879 (Morse)   2018-03-24 19:18:00
你要不要拿全文来看 断章取义好像不是法官喔 ㄏㄏ
作者: approach   2018-03-24 19:20:00
所以有证据是在亚东脱臼吗 就常理来看运送过程高一些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9:22:00
一审判决其实就说“何时出现右膝脱臼移位为本案重要争点”一审法官写的更多理由,结论是“无任何积极证据”也说“本于罪疑有利被告原则,应为有利被告之认定”二审法官在相同事证,用更少的理由,结论“在亚东即脱臼”
作者: BuzzCat (猫爱打破杯)   2018-03-24 19:25:00
你这样才是断章取义法官的判案过程结果吧?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9:26:00
楼上有看判决书吗?过程不就写在判决书里?你要我再写一篇来分析一审判决才不算断章取义吗?
作者: bamford (())   2018-03-24 19:29:00
对照法院请医审会鉴定的问题"运送期间(约1小时19分)是否发生右下肢脱臼压迫膕动脉阻塞病发绀之情形?" 医审会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9:30:00
可是一审是判无罪喔,分析再多不就更打二审法官的脸了?
作者: bamford (())   2018-03-24 19:30:00
的回答就是"惟于如此短暂时间内,不会发生组织坏死""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不过一审判无罪的也是法官 原PO不也说可能会发生断章取义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8-03-24 19:31:00
这案件疑点重重,有兴趣可以去医学生版看看讨论
作者: bamford (())   2018-03-24 19:32:00
的事情吗? 二审可能断章取义 一审当然也可能断章取义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8-03-24 19:34:00
而且看运送时间其实不太准 发生cyanosis 是凌晨三点二十二分 送到长庚甚至在凌晨二点十九分是皮肤温暖颜色粉红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9:34:00
当然楼上说的也没错,一二审总有一个断章取义,但罪疑唯轻呢如果不确定的话,为什么不直接再送一次鉴定,或问的更清楚?
作者: approach   2018-03-24 19:36:00
病人的脚是已经受伤过了 血循更差 坏死的时间应该会更短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8-03-24 19:36:00
从Aad到发现cyanosis 已经过三小时了
作者: bamford (())   2018-03-24 19:36:00
关键可能在于长庚医院医师的证词 一审法官在判决中有说明
作者: bamford (())   2018-03-24 19:37:00
他认为长庚医院医师和被告黄医师在这件事上有利害对立关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9:37:00
问题用“是否发生脱臼”为前提,是否把腔室症候群考虑进去?
作者: approach   2018-03-24 19:37:00
后面的医生本来就会把病情说的比较严重 因为他也怕被告事实就是亚东的片子和伤口照片 看不出有脱臼情形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9:38:00
医审会只说“单纯脱臼不会在短暂时间内坏死”,可没说加上腔
作者: approach   2018-03-24 19:38:00
这才不是推论 二审法官 是直接推论 亚东医生有错呢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9:39:00
室症候群也不会。注意医审会的断句,后面那句是指一般情况不是在描述“本案的病人”所以我才觉得他的意思是“一般病人不会这么快坏死,可是此病
作者: approach   2018-03-24 19:40:00
没错W大说的对 法官是用通例去判特例 而且都是他主观认定 至于证据吗 好像没提出来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9:40:00
人结论是坏死了,所以不只脱臼,也有可能和腔室症候群相关”
作者: bamford (())   2018-03-24 19:41:00
二审是认为长庚医院的医师有具结了(乱讲会有伪证罪的问题)所以当然可以采信 都有可能囉
作者: approach   2018-03-24 19:42:00
有些人 病情就是会变差 走向截肢 然后运气不好再转院过程 又脱臼 现在法官把脱臼直接连结到亚东误判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9:43:00
总之我觉得,整件事最有可能的情况就是运送途中脱臼当然,在之前或之后脱臼“都有可能”,不过“都没证据”
作者: approach   2018-03-24 19:43:00
没错 我倒觉得这病人可能本来状况不好 会在之后截肢然后好死不死转院又脱臼 然后 就是亚东背了黑锅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9:45:00
二审法官最后选择了一个,对被告不利且可能性小的结论当事实
作者: bamford (())   2018-03-24 19:46:00
关于医审会的回答 我看法院一开始问医审会的问题就只有问脱臼 医审会只回答脱臼的可能性 而法院之所以会问脱臼也是来自于长庚医院医师的判断 若今天被告的是长庚医院医师不知道大家是否依然认为"后面的医师"本来就会怎么样?
楼主: ward (蹲在人面狮身像里)   2018-03-24 19:55:00
我其实还想知道病患要求AAD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原本就要截肢
作者: bamford (())   2018-03-24 19:59:00
医生斗医生 贵圈真乱 不过什么圈都很乱啦XD
作者: kiwihou (Kiwi.Y)   2018-03-24 20:28:00
推这篇,这个案子疑点很多
作者: emma369 (别乱丢水球)   2018-03-24 20:38:00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觉得哪里怪怪的,不过至少就事论事对判决不合理处作针砭,就比前面某篇强一百倍XD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20:40:00
ward大下班写那么多不累吗?我都气力放尽了
作者: emma369 (别乱丢水球)   2018-03-24 20:40:00
也觉得黄医师可能被两间医院当成替死鬼推责任了,不过也只是臆测不敢乱说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20:41:00
我有露些蛛丝马迹...看不懂怪我噜?
作者: kiwihou (Kiwi.Y)   2018-03-24 20:51:00
M大是指判决书中的“云云”,刻意抹去了被告的辩驳吗?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20:54:00
kiwi大说什么,我怎么都听不懂呢? 我一定太累了
作者: jenkl   2018-03-24 20:55:00
脑补一堆
作者: WindSucker (抽风者)   2018-03-24 21:09:00
没医德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8-03-24 21:10:00
作者: nalthax (书虫一枚)   2018-03-24 21:11:00
做人的道理没写在法律里,所以这抗辩理由不充足。要拿事证。这篇文章揭露的是医疗专业讲话跟学界很像,话不说满、不说死、不直接;但是法官听不到要义,跟一般人差不多而已。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21:11:00
一二审判决 二审判决明显不利被告,加上推翻一审判决论点没有新证据,加上本篇说的...嗯嗯,最好全世界很多这种的判决做人的道理我没有拿来要抗辩啊,我只是发发牢骚,发完牢骚被呛没看判决书才去看判决书,才发现判决书很有趣,不过我不想说那边有趣
作者: nalthax (书虫一枚)   2018-03-24 21:21:00
老实说还蛮多这种判决的......而且大部分都只能自己吞了问题是卡在这案子原本的条件刚好不能三审,所以二审完了之后没有办法上诉。三审又只是法律审,很难说结果会如何。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21:26:00
三审也是...orz,大大觉得释宪有招吗?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3-24 21:28:00
不是医生吞,就是病人吞,病人还比较弱势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21:34:00
弱势的族群通常不会AMA(AAD)然后又刑逼民。真正弱势的人,大概就是你怎么医他都只能默默接受,我的病人太多弱势的了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3-24 21:34:00
美国联邦的判决也是变来变去的,最后还不是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9个法官去投票决定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21:35:00
C大加班加油啊,赶快弄完赶快回家,我也要去上班啦...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8-03-24 21:41:00
一审无罪 二审被判个四个月 感觉就像怕被闹大 所以总要有人出来抗
作者: asdf159000 (余罪)   2018-03-24 21:42:00
作者: jackyyhc   2018-03-24 22:02:00
家属讲的听听就好!昨天早上七点去儿科查房跟妈妈说可以出院,八点护理师打来说医师都没来看就要出院了!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3-24 22:07:00
医生一定有钱请律师,病人不一定有钱请律师
作者: vickieivy (请别叫我大便)   2018-03-24 22:24:00
我弟有同学(男)国小还没毕业就长到180的
作者: erilu   2018-03-24 22:34:00
法律某种程度上只保护懂法律的人之外,法律也只看证据说话,所以有时候衍用错误的法条可能导致本来胜利变败诉,所以讨论到底有没有错,在这个情况基本上来说是很难的,所以我们应该更实际的去处理当错误发生后,这些失误该怎么被处理,我个人觉得是比较合理的处理方向
作者: aiguo (金门小刀)   2018-03-24 22:53:00
作者: incognito (create something)   2018-03-24 23:34:00
推清楚解说
作者: journey0313 (JS)   2018-03-25 00:48:00
惨,有时候还会被呛只会写纪录吗?上法院才知道纪录多重要,幸好我查房都会在纪录上补一句医师已探视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8-03-25 00:49:00
这是必须的 有纪录很重要
作者: azdc (听猫猫的话)   2018-03-25 01:36:00
以后各位记得下班之后回值班室继续补Progression Note啊...
作者: Chaser1482 (茈鱼十吃)   2018-03-25 11:02:00
推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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