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999911 (午后)》之铭言:
: 我是苦主的朋友
: 后续的处理就如对话内容所示
: 如果还有问题 我再帮忙补充
: 我是蛮生气的啦C根本什么都不用赔
: 箱子上面就是写她的名字啊
: 今天妳家外面放一箱东西上面写妳的名字
: 妳打开发现都是怪东西通通丢掉
: 不久后其他人来敲门说箱子东西都是她的
: 换作是我根本不鸟他
: 哪里来的耐心陪她一一列清单、拖好几天
: 还赔钱?
你这观念完全错误阿.
如果今天有一笔钱 因为错误而汇到你的帐户.
你没有处理就擅自动用的话, 你是会被告的.
再举个例子, 收到了PCHOME 24HR的网络购物包裹,
打开发现根本不是自己买的东西, 即便地址填你家,
你也是不能占为己有的.
就算要说上面的可能是帐号打错 或地址不代表名字.
今天是因为有好几个箱子. 所以你才会有那是别人的问题的错觉.
但其实跟有几个箱子都没有关系.
如果今天只有一个箱子上面贴了你的名字.
有一个人跟你说有贴你名字的就是你的. 但他根本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要给你的.
而你因为听信了他就取用.
结果发现跟你讲的那个人根本搞错了, 且他也没有东西的所有权.
而东西真正的所有权人出来说他也不知道箱子是被谁贴上标签的, 但那是他的东西.
东西证实是被你丢掉的. 最后也是在你手上.
妳真的要怪只能去找当时 把别人东西交给你的那位学长姊.
仍不能改变东西是你丢掉的事实.
讲白了, 原PO很倒楣阿, 学长姊说是他的, 他就以为是他的.
但为什么不确认呢?
如果你知道你会拿到几箱, 而多了一箱来源不明的.
难道你也问都不问拿给你的人, 就随便取用丢掉?
如果今天真的银行汇一笔钱到你帐户,
你也主张说是银行汇给你的, 所以真的就是汇款人要送你这笔钱?
何况, 箱子也没了.
上面是不是真的有贴原PO的名字也死无对证.
但确实是原PO把人家东西丢掉了.
你在那边气说C根本什么都不用赔,
观念也错太大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