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索告别炮 花心女遭小王拒绝
2018-03-07
诬告遭迷奸 检还小王清白
〔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结婚前想要来一场“最后的风流”,不是花心男人的专例!
小美(化名)在大喜之日前,想和小王“发生最后一次”,双方喝酒、脱衣、亲吻后,小
王想到小美即将嫁作人妇,一时心软不想继续下去,小美羞愤之余,竟向未婚夫控诉遭王
男迷奸未遂;新竹检方调查,小美过去就与王男暧昧交往并互相告白,因不堪“索砲”被
拒才愤而提告,将王男不起诉,还他清白。
LINE有大量情话告白
小美去年9月与陈男结婚,她指控,去年6月王男邀她到他家聊天和吃早餐,拿出调酒给她
喝,喝下后即陷入酒醉昏沉状态,王趁机脱她衣裤狂吻和抚摸她身体,她稍微清醒后穿上
衣裤逃出,打电话给未婚夫求救。
王男否认性侵,辩称2人是情侣关系,当天他邀小美到家中,喝酒、脱衣与亲吻都经过对
方同意,小美希望发生性关系,但他心想小美即将出嫁,一时心软不想继续下去,小美见
讨了个没趣,愤而披着衣服离开,他一度没穿衣服追了出去,想要拉住她。
检方调查,小美于案发后68小时才到医院验伤,无证据可证明她当时陷于酒醉或不省人事
状态,且小美对案发过程均能陈述,当时是否确实陷入酒醉或不省人事状态仍有疑义。
另根据小美与王男案发前1天到数天的LINE对话纪录,小美欣然表示将到王男家与他独处
,2人间有大量如同情人交往互相告白的对话,看起来2人正在交往;面对这些证据,小美
因此承认与王男有暧昧。
检方认定,王男声称与小美是情侣关系,脱衣和亲吻身体等有经过小美同意,有事实根据
,将全案不起诉。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81690
心得
最惨应该是那未婚夫吧
恭请本版反串大将(大家都知道的...)
现身说检方是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