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络调理”调到怀孕 女病患告不成推拿师
22岁小惠(化名)到陈男经营的推拿馆治疗脚痛,指控遭性侵怀孕。台中地院法官认为,
小惠对于与陈发生性行为时间,与当下究竟同不同意的证词不明确,判陈男无罪。
今日出版的《联合报》报导,小惠指控2015年11、12月间陈男对她进行全身调理,按摩过
程中建议她穿浴袍,并称须以生殖器调理阴部经络,才能将废物代谢,而对她性侵。隔年
5月又以相同手法对她性侵得逞,一个月后,她经验孕棒检测发现怀孕。陈姓推拿师则称
,与小会发生性行为是两情相悦。
报导指出,小惠发现怀孕后LINE陈“我不会放过你的,我要报警走司法途径”、“你这个
人面兽心的变态,把我搞到怀孕”等语;推拿师则回“请你不要用性侵字眼,一切毕竟情
同意和”。
合议庭法官认为,现今社会男女间发生性行为并非以交往关系为前提,不能因双方不是交
往中男女就认定陈男有趁机性交犯行;女方在证述有瑕疵,判推拿师无罪,可上诉。(即
时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304/1307844/
心得: 新闻中女性遭到台男性侵害,不但传讯痛斥对方,并鼓起勇气走司法途径提告。
但法官却以非交往关系亦会发生性行为来否定女方指控被性侵害之陈述,已严重
污名化台湾女生固有的矜持与单纯。
试问,若无恐吓威势胁迫,台湾女生怎可能与恶劣台男连续发生性行为?
期待上诉后审判之法官能认清台女本质,好好为两性平权做好把关,还台湾女生
公道与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