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这么觉得的。
很多男孩只杀一个就被判死刑,很多还不是预谋杀人。
只是偷东西被抓到不小心杀人。
但很多女孩是预谋杀人,还毁尸灭迹,都没被判死刑的。
我随便举,就知道法官多不公平。
谢依涵,杀两个人,犯案时有多次停手机会,仍执意杀人,毫无怜悯之心。
退万步而言,就算陈进福跟你有感情纠纷。
张翠萍可跟妳无冤无仇阿。
预谋杀人还毁尸灭迹,企图脱罪。
要是男的不判死刑我才随便妳。
蔡京京,这人杀的不是别人,是她妈。
预谋杀人,还抛海灭迹。
免死就算了,更扯的是她的共犯,男的,曾经被判死刑。
洪晓慧,预谋杀人,还毁尸灭迹。
身为化学背景的高材生,不思贡献社会,
竟然把专业知识拿来灭尸用。
要是男的妳试试看。
就连林于如,为了诈领保险金,连续杀害母亲、婆婆跟丈夫,
竟然还被判无期过。
中华民国有史以来竟然只有四个女死刑犯。
女孩会觉得法官对女孩特别优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