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人妻LINE小王坦承爽搞492次 绿帽夫告不成

楼主: caeasonfb (eason)   2018-02-13 09:24:43
人妻LINE小王坦承爽搞492次 绿帽夫竟告不成
1名家住北市的人夫,无意间发现分居妻子,传露乳照给男人,对方也回传1张露鸟照,更
让他心碎的是妻子还问对方“我们已经干了492次了”、“我是不是你干过最多次的女人
”,对方还不知羞耻的回她“跟你打炮超爽”、“想到懒觉就勃起”,头顶上充满著万丈
绿光的人夫,气得对2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诉,但检察官认为没有捉奸在床的证据,处分不
起诉,人夫不服声请再议,高检仍认为欠缺直接证据予以驳回。
据了解,40岁的王姓女子与丈夫结婚20多年,由于两人感情转淡,因而约定暂时分居,给
彼此保有一些私人空间,若是有缘再重修旧好。然而2人分居,却无助于挽回彼此情感,
反而渐行渐远。
女人丈夫指控,去年3月间,他无意间发现到妻子的手机里通讯软件LINE里面,有与1名曾
姓男子的对话,里面全是男女间赤裸裸的性事:
女:我们已经干了492次了
女:我是不是你干过最多次的女人
男:绝对是
男:也是最爽的
男:跟你打炮超爽
男:想懒觉就勃起
男:我担心身体状况较差时,希望让妳满足
男:才会借助药物
不仅如此,他还在手机里发现妻子传了一张没有露脸却露乳的照片给对方,对方则回了一
张没有露脸的露鸟照,另外还有妻子亲吻对方脸颊的照片以及2人贴脸合照,两人还一起
出国去菲律宾渡假,他认为妻子早已背叛他,因此控告2人妨害家庭。
对于丈夫的指控,王女全盘否认,辩称LINE里讲得话是是在乱聊的,并非2人真的做了这
档事,曾男的说法与王女相同,辩称因为2人聊开了,都是在开玩笑,才会有些话超过尺
度。
检察官调查后认为,2人的对话内容虽然提到床笫之事,内容也极尽的挑逗,但是2人若有
发生关系,到底是在何时、何地,全都付之阙如,而这些对话,最多仅能证明2人的关系
匪浅,但难以认定2人有妨害家庭的事由,因此处分不起诉。
丈夫不服,向高检署提起再议,并强调露胸、露鸟照片可以证明2人真的涉犯妨害家庭,
不过高检署也认为,单凭露乳、露鸟照无法确定就是2人各自的裸照,且就算是,因无性
器接合的性爱照片,无法证明2人涉犯妨害家庭罪,因此驳回再议,全案确定。(吕志明
/台北报导)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213/1297432/
心得: 夫妻本就该相互信任。当一个丈夫既不懂得与妻子聊天讲心事,却还要限制妻子与
朋友间的话题,甚至连几句玩笑话都无限上纲成妻子出轨而闹上法院。
所谓证据也是丈夫借由偷看妻子手机得来的! 真的很过份!
新闻充分彰显台湾男性控制欲及占有欲太过,连两性基本交谊的能力及尊重隐私权
的观念都有待加强。
作者: Beanoodle (屏东尼大目小栗旬)   2018-02-13 09:29:00
台湾法官真的很棒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18-02-13 09:32:00
关法官屁事??
作者: sjclivelo (LP)   2018-02-13 09:33:00
阿就分居了告个屁阿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18-02-13 09:35:00
不过这个LINE对话真的很棒啊 (茶)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独)   2018-02-13 09:35:00
分居不能告?? 某人真奇杷
作者: yvonne1981 (喵星球上的外星人)   2018-02-13 09:39:00
分居有助于夫妻重拾往日感情吗?我看是出轨比较快吧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18-02-13 09:40:00
这个对话内容看得我都有点小兴奋了
作者: leoth (小猫)   2018-02-13 09:42:00
女拳!!女生要好好保护自己
作者: Paradox (Paradox)   2018-02-13 09:44:00
某楼什么逻辑
作者: m0630821 (无言耶)   2018-02-13 09:47:00
告民事就没问题咯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8-02-13 09:48:00
居然做出这种狡辩,真是一点悔悟之心都没有啊!
作者: Anyotw (Yoman)   2018-02-13 09:49:00
法律上要人事时地物的,告人请洽专业人士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8-02-13 09:49:00
这边有谁真的相信那只是几句玩笑话的?
作者: Beanoodle (屏东尼大目小栗旬)   2018-02-13 09:58:00
也是 反正上摩铁也只是聊公事而已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8-02-13 10:07:00
还有借厕所
作者: tstststs13 (清之影)   2018-02-13 10:16:00
善哉善哉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8-02-13 10:23:00
惨QQ
作者: disappearair (倖存者偏差)   2018-02-13 10:26:00
关法官屁事 阿就证据不足啊
作者: evie1204 (vicky)   2018-02-13 10:42:00
干了492次 老公才发现代表平常本来就没跟老婆联络吧如果有在关心 早就觉得怪怪的了
作者: yellowones (yellowones)   2018-02-13 10:53:00
林亦含事件就说要看证据,人家分居+只有line对话证据就不重要了是不是?__男逻辑XD
作者: Adair1104 (Adair)   2018-02-13 11:02:00
由此可证台湾父权真的深植人心
作者: boof (波克比)   2018-02-13 11:16:00
就证据不足啊
作者: anshley (想念却不想见的人)   2018-02-13 11:27:00
通奸罪不是要除罪化,而是要务实化。像这种还说没问题的法官 智商堪虑。没证据?啊是不会去找去调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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