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meLetters (麦当劳欢乐送)》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QPrxxM8 ]
: 作者: qazxc1156892 (QQ) 看板: Gossiping
: 标题: [新闻] 父遭女儿告性侵180次 儿一句话救了他
: 时间: Wed Jan 24 00:12:39 2018
: 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 完整新闻标题: 父遭女儿告性侵180次 儿一句话救了他
: 完整新闻内文:
: 新北市一名13岁少女指控父亲自2011年起至前年8月止,长期趁夜性侵、猥亵她近180次,
: 但新北地院审理时,和少女同睡一房间的哥哥却证称从没见过、也未察觉父亲性侵妹妹,
: 且少女到医院检验也没发现陈旧性裂伤,法官据此认定少女的父亲罪证不足判无罪。仍可
: 上诉。
: 判决指出,新北市一名少女指称,40多岁的父亲自她2011年就读国小一年级起,就常闯入
: 她和哥哥的房间,趁他睡觉时猥亵她的胸部,并从2014年开始性侵她,直到2016年8月14
: 日,父亲趁母亲带哥哥逛夜市,在家性侵她,事后她告诉同学,老师辗转得知才通报警方
: 查办,最后少女的父亲被依对未成年乘机猥亵、强制性交等罪起诉。
: 新北地院开庭时父亲仍否认一切,法院也考量若父亲强制性交女儿高达96次,并且如女儿
: 作证所称当时“很痛”,甚至“有把他(父亲)踢开”,处女膜应会有伤势,但医院却查
: 无任何陈旧伤。
: 加上,女儿指证时间、事实较明确的2016年8月14日,警讯时女儿仅提及早上被父亲猥亵
: ,检察官讯问时才多说晚上有性侵,法院开庭又说性侵是早上,晚上发生什么就忘了,已
: 有供述前后不一的情形。
: 其次,女儿所称遭父猥亵、性交近5年,一家虽辗转住过新北三重、芦洲、新竹湖口等地
: ,但女儿不是跟哥哥同睡一张双人床,就是上下铺,而哥哥前来作证,却说从未撞见过父
: 亲性侵妹妹一事,更被吵醒过。
: 又母亲作证称女儿从未提过此事,直到爆发前女儿跟父亲互动也良好,法院考量父亲虽未
: 通过测谎,但测谎结果仅能做为补强证据,认为全案事证仍不足,才判父亲无罪。(孙友
: 廉/新北报导)
这篇新闻其实没什么好吵的。
只能说这篇记者的梦想可能是当一个抄袭小说家,
现在媒体很喜欢喂食大众乱七八糟的东西,
阅听人请自行求证,霉体不会负求证责任喔^^
这篇新闻小说的原型,大概是基于101年9月的判决,
(101年判决也可以当新闻,鸽子封包?)
基于新闻内容,丢了一些关键字,大致上得到的结果,
过筛的结果,都是类似于这种
1.XXXX对未满14岁之子女犯强制猥亵罪...(省略),其余被诉部分无罪。
2.处女膜当关键字,除了下面要提的那篇,其他判决书内容是都有撕裂伤。
这篇判决书内,并没有哥哥这个角色,只有两个6,7岁小孩(皆是女生),
并且的确没有检验出处女膜受伤,B小孩也作证称没看到被告对A小孩怎样,
但是B小孩还有说:但是被告有对我怎样。
父亲测谎没通过。
判决无罪,全案可上诉。
想看原文的自己喂关键字找,
毕竟这篇是“无罪”,而非不起诉。
连判决书都不找会不会太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