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烧光2年薪水!拜金女狂买名牌、出国玩…还狂妄呛夫:还不快去赚钱
新闻内容:
扯!桃园市一名许姓男子前年(民国105年)透过朋友介绍,认识一名曾姓女子,2人相谈
甚欢展开交往,经过短短的3个月时间,双方便认定彼此为一生伴侣。但没想到婚礼才刚
办完,曾女便以各种理由推托,不愿办结婚登记,还成天拿着许男辛苦赚来的钱去买奢侈
品、出国游玩,最后更以“无法共同生活”为由分居,气得许男告上法院,要讨回婚礼费
用。
据了解,2人结婚时的费用,几乎是许男一手包办,他不仅给了女方家人聘金36万,还包
括金饰、奉茶和红包等共50多万,以及喜宴40多万元的花费,总计下来一场婚礼破费130
多万,相当于许男工作2年的薪资。而夸张的是,双方明明都已经对外举办婚礼,但女方
却迟迟不肯到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让不知所措的许男备感无奈。
也许是结了婚,藏不住本性,真面目总算显露出来。许男表示,他在婚后才惊觉曾女相当
拜金,不仅时常要求买名牌包包,还一直伸手讨钱,说要出国游玩,整天没事做,只会和
一群好姐妹淘喝下午茶,生活极尽奢侈。虽然他曾苦劝过妻子,结了婚生活应该“节俭”
些,但没想到对方不仅不理会,还嘲讽他:“没能力?怎不想办法多去赚钱!”
此外,新婚才短短3个月,曾女更以“无法共同生活”为由,提出要搬离2人爱巢,许男不
甘人财两失,因此告上法院。而曾女在出庭时则供称,结婚的聘金、红包是妈妈拿走,且
是双方在“合意”下的交换礼物,应是“赠与行为”,认为不必返还。
但法官审理时则表示,若是以订定婚约为前提的赠与行为,可以在婚约无效或撤销后,要
求返还,其中包含订婚的聘金、红包皆须返还,因此判决曾女败诉,必须还许男聘金、赔
偿金等约89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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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虽然最近很多这种新闻,
可是我相信多数女生都是好人,
只有少数几个害群之马的破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