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tter3 (P毛)》之铭言:
很谢谢这篇原po提供这么宝贵的资讯,
看到这篇我才知道原来台湾不论是异性恋或同性恋均可提出单身领养的申请,或是说,我之前根本没想过这个问题。
老实说,得知这个讯息,我还满。。。该说开心吗?
先说说我的立场,我绝对是支持同性婚姻,我的理由很简单。。。人家要结婚,关那些不相干的人什么事,就这样而已!
但对于领养小孩,我一直有疑问,也一直想知道大部分人的想法是什么,所以想顺便提出来讨论一下。
我的疑问是,在现阶段的台湾,真的能确保被领养的小孩能不被伤害吗?我指的伤害是外界的伤害。
我当然相信,当同志好不容易可以领养小孩,他们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愿意给小孩全部的爱,这部分所有的问题都和异性恋没什么差别。
可是,外界的伤害呢?
小孩在国小、国中的求学阶段,是否能确保不被同侪甚至老师伤害呢?甚至,也有可能来自亲戚和长辈的伤害,这部分是否可以预防呢?
或许有些人不认同,但我还是希望有一天,台湾能做到真正的婚姻平权,台湾人能以平等的角度对待同性恋者,甚至他们的小孩,而不是将他们归为特殊的一群。
: 好像还是有不少人对收养的相关规定不太清楚
: 在这边强调一下
: 台湾是允许单身收养的
: 也就是说,一位单身申请人是可以合法到收出养机构申请收养服务的,无论他是同性恋异
: 性恋还是双性恋
: 所以有人以为“同婚合法后下一步就是收养了”
: 这是错误的观念
: 因为同志早就可以合法进行收养了
: 且就我所知已经有很优秀的同志收养人以单身身份完成了收养程序
: (比同期的异性恋夫妻收养人都还要来得优秀)
: 但这也是问题所在
: 因为台湾同婚尚未合法
: 当同志申请收养时无论他有没有伴侣,都只能够以单身收养人身份提出申请
: 所以收养人的伴侣无法以合法管道共同收养他们的孩子
: 即便这个孩子可能从小就由这一对同志伴侣抚养长大,即便这位伴侣对孩子而言就是爸爸
: /妈妈
: /妈妈
: 但在法律上,收养人的伴侣和孩子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最熟悉的陌生人”
: 若有一天收养人不幸过世,孩子的监护权可能会被移交给收养人的其他亲人
: 导致孩子有可能必须离开他的另一个爸爸/妈妈以及从小成长的家
: 就结果而言,无论你接不接受同志收养
: 同志收养家庭老早就存在了,而且以后只会越来越多
: 也有部分人可能以为收养就像去领养一只狗一样抱回来就有了
: 但其实收养远比各位想像的还要复杂
: 从提出申请到完成收养流程耗时约两年
: 包含各种评估、会谈、上课等等
: 收养社工当然也会对收养人进行非常严格的把关 (不论性向)
: 不适任的申请人在过程中就会被社工淘汰掉了
: 所以
: 若一对同志申请人被社工评估为适合收养
: 那我们要让孩子继续生活在育幼院吗?
: 还是让他有机会由一对爱他的爸爸/妈妈扶养长大呢?
: 回到前文说的那一位同志收养人
: 就他的社工所说,他看着孩子的模样是如此的温柔祥和,眼神里的爱仿佛都要满溢而出
: 请问他的性向对于如何当一位好爸爸/妈妈有很重要吗?
: 不,真正重要的,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