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男被女捡尸还挨告性侵 竟成法院认证“边缘人”
好惨!桃园一名陈姓男子前年失恋心情不好,应女性友人之邀搭车前往台北
散心,两人先逛了西门町、晚上又去KTV唱歌,陈男牛饮数罐啤酒后不省人
事醉倒在包厢,隔天醒来就发现自己与女性友人躺在饭店床上,事后他竟接
到对方哥哥来电问罪:“你对我妹做了什么!”吓得急忙传讯不断道歉,没
想到却因此挨告性侵,但法院经调查后发现,当天是女方主动带喝醉的男生
去开房间,考虑陈姓男子的智力、情商都在边缘程度,行事准则不同一般
人,日前已宣判他性侵无罪。
“我跟阿信是在澳洲打工时认识的......。”根据判决书指出,绰号“维
尼”的原告女子前年看到好友阿信《脸书》张贴一些负面讯息,担心他会想
不开,遂约阿信到台北一日游、逛街、唱歌,玩到太晚两人就随便找了一间
饭店下榻,隔天再一起搭捷运离开,没想到上班途中,阿信突然传来一封简
讯:“昨晚我有做什么事吗?”维尼才隐隐约约想起熟睡中下体好像曾被异
物插入,下班后赶紧找哥哥求助,最后在哥哥坚持下到警局报警提告。
“我们有跟维尼说阿信是男生,可以自己回家,不用理他,但是......。”
但唱歌当天也在现场的几名友人出庭时证称,维尼曾趁阿信在包厢“断片”
时,偷偷抚摸他的脸颊、耳朵,动作十分暧昧,散场后意识清醒的维尼担心
酒醉的阿信人身安全,不顾一行人的劝告,坚持要带阿信找酒店入住,“而
且我们也有提醒她,妳是女生,到了饭店后就可以离开了。”后来听说阿信
性侵维尼一事,大家都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结果验伤报告出炉,证实原告维尼的下体并无可疑撕裂伤,且内外裤也验不
出任何男性DNA反应,法官强调,本案唯一证据就是维尼的“感觉”和阿信
的道歉讯息,但台大医院心理衡鉴报告指出,被告阿信不论语文、操作、算
数、记忆都属边缘程度,“个案思考较窄化,易扭曲外在刺激,对挑战性情
境常以幻想方式逃避”,认为阿信是接到维尼哥哥问罪电话后一时不知如何
反应,才会脑补以为自己性侵了维尼不断道歉,日前已宣判阿信性侵无罪。
本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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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惨,被捡尸后还被挨告性侵,庆幸法官有认真办案,也好在该名男子智力仅有边缘程度
如果他的智力如一般人一般是否就会判有罪了?
话说如果证据只有如此而已检方仍然起诉是否有违反无罪推定之可能?还是检方对于
性侵案件已存有男性即为性侵案件加害者之心证,无须考虑相关的客观事实与相关证据仍
可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