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下新闻,
应该就这样了吧,
明天要去被同事嘲讽了QAQ
静坐过程中,
遇到国际社会主义前进的成员卖杂志,
谈到台湾罢工是不合法的。
回家查了一下:
违反劳基法的劳资争议在劳资争议处理法上面叫作“权利事项”的劳资争议,劳资争议处理
法53条第1项写的很清楚:“不得宣告罢工”
连违反劳基法都不能罢工XD
事实上即使是现在,
仍有人是违法间隔八小时轮班,
例如社会底层,工程师,医护,司机。
不反抗,
可能是因为勉强活的下去,
也可能是因为在台南工作...
劳工不反抗,
是因为还没到一无所有的地步,
当面临最糟糕的状况时,
至少还有法源支持自己,
与社会寻求协助。
而劳基法改恶,
是政府鼓励资方殴打劳工,
法律都同意了,
那又有什么不可做的?
哪有什么过劳死,
劳工剥削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