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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标题:
哪家卤味这么好吃?她配酒吃完又嘿咻 竟告同事性侵
新闻内容:
北市一名20多岁陈姓男子今年10月和女同事相约西门町逛街后直奔宾馆喝酒、吃卤味,事
后女方报案指控遭下药性侵,但男子喊冤,指两人躺在床上时,女同事先扭动身躯对他“
磨来磨去”,两人才合意发生性行为。
台北地检署认为,女同事自承回家后不但洗澡,还和男友嘿咻,与常情不符,且事后双方
和解撤告,因此将陈男不起诉。
提告女子指控,当天是她第一次喝酒,结果竟醉得不省人事,因此怀疑自己遭陈男下药迷
奸。
陈男到案时否认性侵,辩称当时女同事躺在他身边,却扭动身体对他肩膀磨来磨去,他求
饶喊说“这样我会受不了”,女同事还大方说:“来啊!”他才找出保险套,和女同事嘿
咻,过程中女同事都没有异状,隔天清晨女同事就自行离开宾馆。
检方认为,提告女子离开宾馆时神色自若,且自承回家后不但洗澡,还和男友发生性行为
,随后才去报案,也不记得受害细节,显与常情不符,加上双方和解撤告,因此将陈男不
起诉。(吴珮如/台北报导)
新闻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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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 根据板规9,需附心得至少二十字繁体中文字。
这法官严重仇女,
难道被性侵者一定要
哭哭啼啼的才算是被性侵吗?
有没有听过
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