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如果婚姻是有效期的?
谈恋爱都会有疲乏倦怠时,何况是一辈子的婚姻呢?身边许多长辈是生在早婚时代的悲哀
,当时时空背景不允许审慎评估。
最近想到如果婚姻是有效期的,是不是会更好呢?
35岁以下(年龄采两人间较低者)
五年内结婚,第五年将自动失效,若要继续一起两人需至区公所办理续约。
36-45岁结婚之爱侣可签订5-10年婚约。
46-60 可签订5-15年
然后仅针对两人都60岁以上提供无限期免续约婚期规定。
好处
1.减少离婚官司诉讼成本
2.减少情杀发生(参考以往离不成的悲剧较多)
3.让年轻就踏入婚姻的人更谨慎思考结婚定义,可不需投入太多成本,以及背负“离婚是
可耻的”污名声,因婚期效约结束感情淡薄不续约。
4.让更多单身男女有机会重新找到第二春、第三春,遇过彼此曾结过但不续约的,更能体
谅彼此。
5.离婚成本降低皆大欢喜。
6.彼此更珍惜另一半在婚姻中扮演的角色。
7.重新检视婚姻状况。
(孩子的问题此阶段不讨论,因配套是要更严谨的)
大家觉得呢?
提前半年续约,区公所还可以祭出优惠,区公所比照王品唱续约生日快乐歌,并在柜台设
摄影棚让续约爱侣免费拍照乙次。
#能续约是幸福的事,等同纪念日,也考验35岁以下的人们对于爱情的坚定。然后区公所
门口、附近餐厅商家都受惠,脸书打卡恩爱秀一波。
#不能续约也不哀伤
思考自己在婚姻中是否不在乎对方,当初是否被爱冲昏头了呢?重新检视自己的婚姻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