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浅谈修恶劳基法36条

楼主: love121323 (Muse小貓)   2017-12-13 21:33:45
今天讨论第36条修正案,为了版面易读,我把法条跟法源放在最下面
这一条的修恶非常简单,原文不动,加上104个字
轻轻松松拿掉你的七休一
是的,轻轻松松
原本一例一修上路后
各位守法的老板们,纷纷调整自己的班表
努力实践七修一
连最困难繁忙的物流业者因应七修一,
也直接停止周日配送的服务
而这次的法案修恶大开倒车,
只要有劳资协议,就能十二休二
什么是劳资协议 ?
就是一个你还没进公司之前
老板找两个人进来开会
一个是他老婆领他薪水
一个是他会计领他薪水
https://imgur.com/ZRkmvGm.jpg
再找一个金主股东大大
四个人坐下来,签个名
好的,劳资会议结束
以后公司就是十二休二了
这部分人数我没有乱说喔,
100人以下的公司劳资双方最低人数就是2个
总共就是4个人,刚好可以凑一桌麻将
劳工想要加班,就让你加好加满 :D
七天上不够,你有试着上十二天吗
原本的班表长这样(图
https://imgur.com/Okt1cpZ.jpg
加班费一定可以领爽爽齁
一定可以领更多,根本政府德政咧
不要傻了 孩子(图
https://imgur.com/E8438A2.jpg
一毛都没有变多啊!!!!
告诉你一个更暗黑的好不好
劳动部有个函释,加班可以换成补休!
老板可以在旺季请你加班换补休
在淡季直接请你把补休用掉
老板 : 加班费 ? 跟我说笑呢 ?
而且加班时数换补休是1:1
1.33和1.66直接不见囉 XDDDDDD
劳工要加班咧,劳工要的是加薪 !!!
透过加班费换成补休外加十二休二
# 只会让劳工更过劳
# 傻傻加班只赚到补休
# 难道是为了让劳工跟孩子一起放寒暑假 ?
# 钱呢 ?
真为劳工好,劳资会议请修正
多二条就好,
1.通过后请所有员工签名
2.一季招开一次,逾期作废
我就相信民进党真的是为劳工好 :D
反对修恶劳基法,守住人该有的底线
104字增加条文
第一项、第二项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定之例假, 雇主经工会同意,如事业单位无工会者,
经劳资会议同意后,得于每七日之周期内调整之。
雇主雇用劳工人数在三十人以上,依前项规定调整劳工之例假者,应报
当地主管机关备查。
劳基法修正说明条文
https://www.mol.gov.tw/media/5758332/1061031劳动基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总说明及
条文对照表.pdf
劳基法全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劳动条 2 字第 1060130937 号函(受文的是台南呢 呵
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OC03.aspx?searchmode=global&datatype=etype&k
eyword=1060130937&cnt=1&recordno=1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腊风)   2017-12-13 21:38:00
智力测验结果 没办法
作者: Tracy0923   2017-12-13 21:41:00
政府会说没有企业会这样搞极端班表 就算搞了劳工愿意接受就是劳工的问题 这就是现实
作者: afrazhao (afra)   2017-12-13 21:52:00
推推推 真的把劳工当最好挖的一块
作者: hoij79627 (诚征回收业者)   2017-12-13 21:54:00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7-12-13 21:55:00
之前加班费比较合理,弄成1:1根本呵呵。上越久,生心理压力越大,弄成1:1,只有老板傻了才不用
作者: hoij79627 (诚征回收业者)   2017-12-13 22:01:00
1:4其实也不合理... 我男友说反而都得加满4hr才好意思离开
作者: mayii1020 (喵迋迋)   2017-12-13 22:17:00
推 劳工是大多数 先砍一部分就省很多 当然老板要动手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17-12-13 22:19:00
之前的七休一因为合作厂商要守法,所以连带我们受惠,不然之前我们主管也很喜欢凹合作厂商配合我们加班,这下修改后又可能要一起没假日可休了QQ
作者: oqq4123 (子集合)   2017-12-13 22:25:00
作者: lilavadee (lilavadee识到自己真的ꬳ)   2017-12-13 22:26:00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7-12-13 22:41:00
没人说那个哪叫什么1:4,是四小时未满用四小时计,那个确实有问题。但正常状态哪有人把还可以的法规改超松让另一方反弹再顺势改得根本不合理
作者: francmiss (以领养代替购买)   2017-12-13 22:53:00
作者: WorldPeace26 (金蛇缠丝手)   2017-12-13 23:07:00
垃圾民进党真的没救了
作者: etsen (残音~)   2017-12-13 23:07:00
高调
作者: bluespot (镜花水月)   2017-12-13 23:18:00
高调
作者: gankiyeu (本名很响亮)   2017-12-13 23:28:00
推这个系列啊
作者: hikku (还我无忧的日子)   2017-12-13 23:32:00
好过分的政府
作者: cutegirl68 (Q割肉)   2017-12-13 23:43:00
改成这样到底搞什么
作者: xxpin (xxpin)   2017-12-13 23:44:00
推推推推
作者: teon (思辨)   2017-12-14 00:05:00
作者: persuade (**ON AIR**)   2017-12-14 00:49:00
作者: dian9 (点点)   2017-12-14 00:50:00
!
作者: jr1013 (yu)   2017-12-14 01:13:00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12-14 01:59:00
等下又有人要说你不够格当老板了
作者: adamas0422 (冲刺吧 男孩)   2017-12-14 02:53:00
吃饱太闲
作者: dp44 (lol)   2017-12-14 03:10:00
作1给4 那是要给老板仔细考虑是否要休假日叫人加班而事实上 也不会有老板当棒槌 真的给你做1给4一定是让你作满4小时这样好不好 见仁见智 但如果这个改了 那一年前是修个屁法真的要放宽 其实也可以前4小时以4小时计 5小时之后实做实付
作者: yaotzung (自古多情空余恨)   2017-12-14 03:15:00
只能你去跟你老板说了
作者: yellowsnail (诸城某人)   2017-12-14 03:36:00
作者: ringohare (进击的林檎)   2017-12-14 07:49:00
作者: piez (看清事实后)   2017-12-14 07:52:00
利益勾结还是脑残?
作者: tsengbetty (tofuuu)   2017-12-14 08:29:00
明明是该守住的底线 却变成资方可以物尽其用的法条 也是蛮悲哀的
作者: amy45613 (空语夜思)   2017-12-14 09:25:00
推爆去你的ddp
作者: hsuvalen (支持華航空姐女友罷工)   2017-12-14 11:06:00
感谢好文章 请问有打算转到相关或热门板面吗
作者: Cain04041015 (Cain)   2017-12-14 11:06:00
作者: hidtt (hi.d)   2017-12-14 12:00:00
作者: lnaos0408 (夜子)   2017-12-14 12:50:00
作者: stoneofsea (不去尝试就是一种失败)   2017-12-14 14:50:00
dpp吃屎吧
作者: misosomi (misosomi)   2017-12-14 20:10:00
推做1拿4哪里不合理?你牺牲你的假日然后起床梳妆穿衣还有去公司的交通,这些都不用算吗?
作者: laevulose   2017-12-14 20:33:00
作者: home260904   2017-12-14 20:36:00
谢谢您对广大劳工的付出,不论男女老幼都要重视劳基法没有正常劳动条件,每个人都会受蝴蝶效应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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