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讨论第36条修正案,为了版面易读,我把法条跟法源放在最下面
这一条的修恶非常简单,原文不动,加上104个字
轻轻松松拿掉你的七休一
是的,轻轻松松
原本一例一修上路后
各位守法的老板们,纷纷调整自己的班表
努力实践七修一
连最困难繁忙的物流业者因应七修一,
也直接停止周日配送的服务
而这次的法案修恶大开倒车,
只要有劳资协议,就能十二休二
什么是劳资协议 ?
就是一个你还没进公司之前
老板找两个人进来开会
一个是他老婆领他薪水
一个是他会计领他薪水
https://imgur.com/ZRkmvGm.jpg
再找一个金主股东大大
四个人坐下来,签个名
好的,劳资会议结束
以后公司就是十二休二了
这部分人数我没有乱说喔,
100人以下的公司劳资双方最低人数就是2个
总共就是4个人,刚好可以凑一桌麻将
劳工想要加班,就让你加好加满 :D
七天上不够,你有试着上十二天吗
原本的班表长这样(图
https://imgur.com/Okt1cpZ.jpg
加班费一定可以领爽爽齁
一定可以领更多,根本政府德政咧
不要傻了 孩子(图
https://imgur.com/E8438A2.jpg
一毛都没有变多啊!!!!
告诉你一个更暗黑的好不好
劳动部有个函释,加班可以换成补休!
老板可以在旺季请你加班换补休
在淡季直接请你把补休用掉
老板 : 加班费 ? 跟我说笑呢 ?
而且加班时数换补休是1:1
1.33和1.66直接不见囉 XDDDDDD
劳工要加班咧,劳工要的是加薪 !!!
透过加班费换成补休外加十二休二
# 只会让劳工更过劳
# 傻傻加班只赚到补休
# 难道是为了让劳工跟孩子一起放寒暑假 ?
# 钱呢 ?
真为劳工好,劳资会议请修正
多二条就好,
1.通过后请所有员工签名
2.一季招开一次,逾期作废
我就相信民进党真的是为劳工好 :D
反对修恶劳基法,守住人该有的底线
104字增加条文
第一项、第二项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定之例假, 雇主经工会同意,如事业单位无工会者,
经劳资会议同意后,得于每七日之周期内调整之。
雇主雇用劳工人数在三十人以上,依前项规定调整劳工之例假者,应报
当地主管机关备查。
劳基法修正说明条文
https://www.mol.gov.tw/media/5758332/1061031劳动基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总说明及
条文对照表.pdf
劳基法全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劳动条 2 字第 1060130937 号函(受文的是台南呢 呵
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OC03.aspx?searchmode=global&datatype=etype&k
eyword=1060130937&cnt=1&recordno=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