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上班途中莫名奇妙被车撞了

楼主: hydra6716 (有萝堪食直须食)   2017-12-10 13:19:10
※ 引述《kawaii98 (kawaii98)》之铭言:
: 我想问:1,跟对方保险公司求偿时间最晚到何时?因为我不确定是否很快就可以痊愈,
: 而且车子状况不知道毁损严重度
民事请求权限一般来说是以可提告民事求偿的2年做一个基准。
6个月则是提起刑事诉讼的时效,一般来说和解没有共识或者无意愿和解
才会走到这步。
: 2,医师说我最少要躺2周,有可能会更久,目前跟公司请2周的假,我2周不能上班公司也
: 说会开这段的工作薪资证明给我
工作损失的认定一般来说依据两项
1.医嘱
2.实质工作损失与相关证明
而工作损失的认定说实在话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一般来说有明确扣缴凭证、薪资转帐
、劳保等明确证明的在认定上会比较有依据。
有些领现或者没其他佐证的工作在认定上就相对来说会有困难,基本上是用协调的。
: 3,摩托车要请人用货车载去机车行修理,我也有请车行开估价单,这些单据对方保险公
: 司会刁难吗?
请对方保险公司去勘车认定明确损失就不会有争议。
: 4,我的医疗因为要长期去医院追踪(除了骨折+脑震荡又发现右眼出现飞蚊症,以前没
: 有)那些医疗费用请问都有单据,对方保险公司会赔吗?是实支实付吗?(他们应该有保
: 第三责任)
强制险的范围内可依照给付标准做赔付,但强制险不是并不是实支实付,实际的
计算方法建议去询问自己的保险理赔人员。
: 5,另外我独自一人在家修养,饮食费用也可以申请理赔吗?(请外送)
一般来说不行,只能在和解时提出协调。
: 我是担心对方保险公司会刁难我用证据不足不理赔全额
怎么会说"刁难"?实际上有什么损失提供什么请求本来就是受害者为了获得
自己应该有的赔偿所该做的事,超出合理合理范围则用协议讨论。
如果到了法院去法官一样会请你提供相关证明,难道你会说法官"刁难"你吗?
当然,如果凡事处理事情都先用打算"以刑逼民"的方式处理,那说实在话
也没有往后讨论的意义了。
刑事的告诉一般来说应该依据在双方交涉无结果且明确破局的情况下提出,
而不是从一开始就把对方易科罚金的部分视为自己应得之赔偿。
作者: piyo0604 (啾啾)   2017-12-10 15:20:00
自称战神,战输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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