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很多台男不知道什么是性侵?

楼主: qazieru (=w=)   2017-12-03 21:32:05
我觉得女版真的是很神奇...
这篇怎么看都是反串 如果不是反串脑袋真的怪怪的
※ 引述《CrystalNik (水晶尼克)》之铭言:
: 标题: [闲聊] 很多台男不知道什么是性侵?
: 时间: Sun Dec 3 11:35:02 2017
: 我觉得有些台男对性侵的认真薄弱到另人瞠目结舌的地步
: 问台男们一个问题
: 如果某女已经答应跟某男做爱
: 过程中女生感觉到有些姿势或做法造成不舒服
: 明确要求男方停止 但男方不停止硬做
: 这样算不算性侵?
: 当然算
: 但看到最近某则新闻下的评论
: 感觉不少人认为这不是性侵欸
: 到底是不少台男的认知已经堕落成这样了
: 还是这只是少数?
前面半篇是没什么问题
就只是把八卦的嘴砲当真跑来这里宣泄让人不悦
: 所以人家常说行房纪录器
: 我很认真觉得这很重要
: 尤其是对约砲的男女来说 人人都该准备录音笔
: 现在的社会风向感觉就是 只要答应和你做爱了
: 过程中我要对你做什么都可以
: 如果没有录音证据
: 在过程中你不舒服要求停止
: 还是被男方硬上了 很难证明你被性侵
: 只会有事前你答应做爱的对话之类的证据
: 如果这时候有行房录音证据
: 至少在法律上是可以逆转的
: 女生真的要好好保护自己
但后半篇说要推行防纪录器我怎么看都是反串...
: 推 claymath: 前面看的很认真 后面你给我反串Orz 12/03 11:38
: 我哪里反串= =
: 虽然大家讲行房纪录器是开玩笑
: 但我认真觉得这很重要
: 尤其对约砲的男女来说
: 女生如果之前已经答应做爱了
: 在做爱的过程 男方不顾女方制止
: 硬要做会造成对方不舒服的动作
: 这时女方是遭到性侵的
: 但是却非常难举证自己被性侵的
: 如果这时有录音证据就差很多
: 说真的我自己约砲都会准备录音笔了...
: 录音只要不散布是不违法的
呃??? 这个是不是说你约砲都会偷偷绿啊?
录音只要不散布就不违法?
女版的女性们同意这观点?
他还说他录过好几次了
: 推 s04416: 反串赞哦 12/03 11:44
: 认真没反串
: 如果你认为是反串
: 那你就是我说的 对性侵认知很薄弱的那种人
: 这也说明我国性别教育有多失败....
说他反串都能扯我国性别教育失败
连回推文都很像反串
: 推 skeric: 反串给推推 12/03 11:50
: 推 piyo0604: 反串给推 如果你不是反串 那就说明我国逻辑教育多失败 12/03 12:01
: 推 ccyaztfe: 反串的不错,我给几霸昏 12/03 12:01
:
: 怎么那么多白痴以为我在反串 = =
: 如果你认为我在反串
: 你可以另外开一篇说明我哪里说的不合理啊
好的 所以我就直接开这一篇了
话说别人说妳反串妳就骂人白痴 我是不知这符不符合版规15啦?
应该前面推过妳反串的可以检举
: 我要说的重点只有两点
: 1. 不少台男对性侵的认知很薄弱, 有些明显是性侵的情况也不觉得是性侵
: 2. 女性在某些情况遭到性侵是非常难举证的, 如果有录音证据就能反转, 录音只要不散播?
: 尔顸O合法的
我还是觉得这篇根本就反串
实际上会同意行房拍摄的非常非常少吧 大多女性都会感到不安
因为录音不散拨就不违法所以我偷偷录就没问题??
还是女版这么多女的觉得被偷偷录了会开心??
这底是这人反串 还是说他反串就开骂的那些人是反反串啊?
推 susuqi: 刚看完原文 哈哈一堆嘘文可以进桶了吧 12/03 14:17
好久没看到妳了 顺便问问为啥那篇一堆嘘文能被桶啊?
原作这被桶的可能性还比较高吧
作者: carnie   2016-12-03 21:32:00
原波真的是我看过对女板最有心的人 文章很仔细我等一下再看喔 等我一下
作者: CrystalNik (水晶尼克)   2017-12-03 21:40:00
我是原pm 我直接回应你啦 去查刑法315 这么做是不违法的 况且我第一次都会跟女方沟通 这部分细节可以在发一篇懒得讲了 总之就是这么做是可行的
作者: someLetters (GG)   2017-12-03 21:41:00
susuqi太久没来女版了?现在说母猪都安全了拜托再发一篇,我想看你怎么跟女方说要拍性爱影片的求教学
作者: CrystalNik (水晶尼克)   2017-12-03 21:42:00
废话 拍女生当然不可能愿意 但录音的风险就小很多 况且在跟女方沟通方面是有技巧的
作者: carnie   2017-12-03 21:43:00
在女板看到整个推文都是男生对话 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
作者: someLetters (GG)   2017-12-03 21:45:00
可是有些细节,还是要看画面才清楚啊,比如你换体位如果检方说你换什么体位,女方男方说法不一样录音还是无法得知啊
作者: CrystalNik (水晶尼克)   2017-12-03 21:48:00
不需要到录影 录音已经有办法做到很大程度的证明对方的犯罪行为 你可去看回我的首篇文 讲得蛮清楚你哪支眼睛看到我说我偷录 虽然偷录也可以 但基于道德我是会和女方沟通的 至于沟通技巧我可以再发一篇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17-12-03 21:56:00
偷录非公开活动是违法的 不要乱散布无知言论好吗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12-03 21:56:00
觉得你有点歧视八卦板乡民耶 人家的言论也有被认真看待的资格吧 你这样以人废言 我算半个八卦板乡民也很不悦反过来说 八卦板会有无须当真的嘴砲 其他板也可能有 女板也可能有 不要太认真
作者: skeric (寶寶剛)   2017-12-03 22:03:00
https://goo.gl/QqidKT他说只要嫑交出手机就好了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17-12-03 22:03:00
某L才是不要散播无知言论啦 搞清楚 "无故" "无正当性"再来说啦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17-12-03 22:04:00
正当性的解释可很多啦 保护自己算不算正当?推回来 还有被起诉跟被确定判罪是两回事只要出于"正当性的目的" 即可以法律冲突 虽出庭却宣判无罪你是犯了妨碍秘密 但由于人民有保护自己的理由此为正当性 总比女生说一句我有抵抗啊 你就有罪啦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17-12-03 22:10:00
https://goo.gl/vGNW8z 去跟法官说看看信不信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17-12-03 22:10:00
就好像美国用枪杀人是杀人罪啊 但别人无故侵犯家园故枪杀为正当性 就会宣判无罪所以他真的被判了吗? ㄏ ㄏ检方起诉 请某L确切的证实他已经被判罪就算你证实了 我也有很多无罪释放的案例啦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17-12-03 22:14:00
https://goo.gl/nE9tZG 一个人赔数万元至十余万元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17-12-03 22:14:00
正当性由个案当庭法官判定 但你可以辩驳 总比政治正确人家有抵抗 你就是有罪啦 呜呜呜呜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7-12-03 22:15:00
那篇的原po真的让我觉科科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17-12-03 22:16:00
脑袋是个很好用的东西 希望每个人都有一个 取得对方同意就不会有问题 偷拍偷录就是不行 一直在网络上散播无知言论的人不知是何心态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17-12-03 22:17:00
那就是输了 法官不认为其为正当性 但也可能认为取得同意是最安全的 但你根本取得不了啊这可以辩驳 但有机会输如果最安全 就是别干啦说一个观点好了 妨害迷密比妨害性自主还轻今天你输了 转为妨害秘密 你如果不用 就是妨害性自主有机会转为妨害秘密 反正这就是现今法律的问题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7-12-03 22:20:00
跟为了行房跟法律周旋 怎么想都不划算-.-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17-12-03 22:21:00
转为妨害秘密 你以正当性辩驳 有机会赢 但你不用政治正确 你就是乖乖去监狱 就是这么简单会不会输 会啊 但有没有机会赢 有啊要最安全的喔 别干比较简单我质疑某L 单存是你说绝对有罪 不好意思 实务以法官判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17-12-03 22:23:00
妨害秘密没听说偷拍用这鬼扯理由能赢的 请赐教案例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17-12-03 22:23:00
所以你有机会赢 用正当目的赢我找一个类似的 法务部89年6月16日(89)法字第000805号函你自己看 你把正当性转为保护自己就行了实务上尚无定论 所以有机会赢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17-12-03 22:30:00
实务上唯一有机会赢的是提告通奸蒐集证据 建议你问法律系的同学朋友在上来发表阁下的法律创新高见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17-12-03 22:37:00
所谓“无故”,系指无正当理由。应依吾人日常生活经验法则,由客观事实资为判断,并应符合立法旨趣及社会演进之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12-03 22:37:00
你真的很爱Q我内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17-12-03 22:38:00
进之实状。 这是法官判决的依据 现今诬告横行已经与过去大不相同 是否可请法官衡量保护自己的正当性由社会演进之实状 应搭被各种诬告之案例向法官辩驳 我是认为有机会赢啦 总比直接政治正确好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12-03 22:41:00
明明就是你爱Q我内 自从抓到你放假新闻之后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17-12-03 22:43:00
某L你说的也都正确 但我是不觉得能这么肯定啦上述立法依据 就有说正当性由法官认定 你怎知法官不会认为"保护自己"是正当性的?实务上尚无定论 无定论就是可以辩驳的地方也是法的弹性现在没有能赢 可能很少人用 或是很少人据此辩驳但有没有机会赢? 这可不好说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17-12-03 22:46:00
我认为机会是零 事实上连通奸蒐证也有因妨害秘密被判有罪的 建议你多问几个读法律系的朋友甚至律师 看看会不会有人支持你的理由 阁下不如以身试法 为担忧被诬告的台男做开路先锋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17-12-03 22:47:00
所以要最安全就是别干啦 不然乖乖去喝茶拿收据签名通奸蒐证被判有罪的比较少是本人 毕竟法律保障婚姻权对于尚未成为婚姻的 这可不好说 但诬告又横行难道 签名书才是最佳方式 估计拿出来也不用玩了啦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7-12-03 22:50:00
立法理由当辩驳说法…… 我还想说自己的阻却违法事由哪里念漏了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17-12-03 22:50:00
反正台湾现在就是如此 等著看吧 看越来越多的诬告社会会如何演进不好意思 实务判断就是会看立法理由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7-12-03 22:56:00
判决书拿立法理由只是法官认可该立法理由,不表示可以反推当事人用立法理由会被采纳。好歹也拿高院判决当佐证……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17-12-03 23:01:00
可是你再辩驳时 就是要解释 "正当"跟"目的"啊那不就是立法的理由吗?非正当 没目的 有行为 就是犯罪 反之则无罪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7-12-03 23:23:00
你高兴就好。
作者: jennifer4551 (lusheep )   2017-12-03 23:44:00
等等,原原po不是男的吗?为什么内文是“妳”
作者: hhua (Kay)   2017-12-04 00:54:00
不要只会用嘴砲为恶劣的言行开脱, 真那么有正义感那不对的事就该用一样力道谴责下去, 要不然也只是在吃自助餐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12-04 02:16:00
哇 你莫名点名我 然后说我不讲理 哈哈哪招啊
作者: WorldPeace26 (金蛇缠丝手)   2017-12-04 07:25:00
女权真的很糟糕,一堆老鼠屎在扯后腿
作者: traintterfly (traintterfly)   2017-12-04 09:37:00
阿如果女生叫太大声男生叫你小声点妳还是不听 继续一直摇 不肯停止 算不算女生性侵男生到底啥逻辑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12-04 11:20:00
还有嘘文说人家下面松 和影射人家想约炮 呵呵选择性忽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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