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ikoBou (黑帽大人)
2017-11-12 21:52:05事情是这样的
莫约九月底找到一份工作,
这份工作没有劳健保 也没有加班费,
做了一个月左右受不了
11月初做了两天以后跟店长谈离职
结果店长7pupu坚持我要这个月上完才能滚
不然别跟他谈薪水
我还记得她是这么说的:你爸妈是这样教妳的吗?
听完那句话我整个火山爆发
总之我之后没再去上班了,也顺利讨回10月份薪水
(过程真的是...^_^资方嘴脸很难看)
但是麻烦的事情是
我的11月薪水怎么办?做两天也是钱耶!
我同事说 11月的薪水我要等到12月才能领...
问题是 劳基法规定的除斥期间是30日
就是30日内我没行使我的权利的话
即使12月他不给我薪水,我也拿他没办法!(吧
好尴尬的时间点啊,30日真的太短了
现在跟朋友讨论 不知道要不要先寄存证信函
直接申请劳工局调解
还是等12月....
其实也就一两千块,没有到很痛痒
但是觉得要是被吞掉,也是一个奇摩子问题
心里又有点纠结 同事信誓旦旦说12月会给我薪水?
如果又寄了存证信函,人家会不会觉得我很欸小
有没有人有相关经验可以建议我一下
反正等事情告一段落
我绝对要去检举(没检举过豪兴奋啊
而且我这份打工还是政府合法营业的结果内部都是违法的事项
帮劳工QQ
作者:
Barbarianww (Barbariannnnnnnnn)
2017-11-12 21:59:00帮QQ,我的同事们反而都不想去争取,想争取的还被当异类
作者:
medama ( )
2017-11-12 22:03:00没有30日这回事 请求权好像是五年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7-11-12 22:04:00不是应该现在就检举吗?你现在检举才能确定讨到11月工资吧
作者: max5 (就是影) 2017-11-12 22:12:00
一般无故旷职规定都是无条件解职…
作者:
cutesakai (鲁蛇打扫小弟in大陆)
2017-11-12 22:14:00寄存证信函 + 检举,并且要求资方未保险的部分一并处理
到职三个月之内今天讲明天就可以走了,原PO有讲了,哪里旷职了?说错,是今天讲明天就可以不用来了
你以后的工作跟这个工作有多大的关连?关联小的话,就趁现在闲闲的时候搞难看一点
有30日 这是针对上法院之后 你要和呈供法官的证据 不然到时候上法院没这些 钱还是要得到但是会少很多 一般来说 孬一点的资方 去劳保局检举劳保以高报低就会怕了
作者:
cawawe (到死都是少女)
2017-11-12 22:33:00看原本约定的发薪日是什么时候吧,如果11月薪水本来就12月才给,那公司在12月的发薪日没给钱才有违法事实产生阿
原po你是不是天蝎的 有仇必报出社会后看资方那嘴脸就算做一个小时我也要 实在让人7pupu
作者:
TheGate (门)
2017-11-12 22:44:00同事信誓旦旦?? 到时候老板不给他要帮忙讨还是帮忙出
作者: poeoe 2017-11-12 23:19:00
看不出14条哪里有写30日内要讨阿14条讲的都是劳工得不经预告终止契约的各类情形其实12也没有阿 12规范的是雇主得不经预告终止契约喔~
争取真的很容易被当异类太多人觉得不要撕破脸或是不要太强硬
作者: poeoe 2017-11-13 01:39:00
....12跟14规定的是终止契约预告期好吗 跟薪资请求权消灭时效根本没有关系好吗
咦,我以为是以案计算,10月薪资一案,11月算一案…
作者:
Sioli (客人)
2017-11-13 06:51:00存证信函寄下去 顺便去查查他帮你保险没有
12条14条是预告终止契约的除斥期间,还有你都会讲出除斥期间了,怎么会把除斥期间跟薪资请求权消灭时效混在一起?这应该是不同的概念吧?大律师,你的民总老师没有教你吗?另外关于薪资请求权时效,劳动部是有函释的,有空拨头发不如动手去估狗
作者:
funjazz (aMour)
2017-11-13 09:34:00其实估狗一下薪资请求权就hen多了
作者:
a47135 (金属史莱姆)
2017-11-13 11:22:00都搞成这样早就很难看了,你还在那边考虑会不会难看也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