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的时候有在别的版po文,但在这里应该可以更快得到解答,想请各位帮忙~
(一、离职提前告知)
工作满三个月未满一年,我查过这样的情况需在十天前提离职。
在十月初时和老板提离职,有讯息往来证明,老板没人力于是口头跟我说她班表还是先排
到月底,因为还没找到工作所以我没有强烈说我只再做十天,现在已经超过当初提离职后
十天了,因为前两天老板把另一名做很久的员工骂走了,人力不足之下,老板又忽然想要
加我的时间,在前几天她因为我要离职,恶意把我砍班剩一半,所以我现在真的不想再帮
她忙
(二、健保部分)
我在上个月底收到健保补缴单,才发现老板没有帮我保健保,据她说工读生只有劳保。
因为适逢找新工作期间,这只是我暂时找的糊口工作,一周工时约有25~30间,打电话去
健保局询问,说即使是兼职身份,一周超过12小时,老板就必须帮员工保健保。
我向老板告知这条规定,以及我收到好几千块补缴单后,她说她再去问问,后来口头跟我
说她会去帮我保,今天我打电话去健保局询问,没想到她只帮我保十月中开始。
(这段是原文,今天早上我跑了健保局一趟,他们打给老板,老板允诺会再从我开始上班
那天算起,但我是四月底去的,她跟健保局人员说我是五月开始)
(三、同事离职告知)
老板此次跟正职员工出国旅游时,居然趁员工洗澡时偷看员工手机,此事成为同事想离职
的最后一根稻草,她工作三年以上了,按照法规要在30天前提离职,离职事发当天她本想
跟老板好好谈话,于是她有说她“再做一个月就离职”,但老板情绪激昂的叫她不爽就现
在走。
问题:
(一)请问我现在跟她确认这几天就马上要离开,是可以的吗?她会不会说她排我班表到
月底的时候我没拒绝,所以她认为我们定好的离职日是月底?(但我有讯息证明我提离职
为月初)
(二)我不知道能准备什么证明我四月底开始上班,要说的话我只有一起工作的同事当人
证,因为打卡纪录老板都收走了,领薪水也不给我们任何证明,是用现金,领薪水时也只
是在打卡单上签名。
另外健保局所谓的一周12小时,我在职期间老板出国两次总共将近两个月,我没有上班,
这样表示那两个月她不用帮我缴保费吗?还是说只要我们的约雇关系在,中间没有上班的
期间她也要缴?或是另有什么样的算法?
(三)
请问同事离职部分,她说她能做一个月后离职时我在场,老板叫她现在走时却叫我回避一
下,所以前段我可以作证正职说离职日为一个月后,这样被赶走,算资遣吗?有机会跟老
板谈判到资遣费的部分吗?
老板偷看她手机,请问这能有什么处理方式,手上有老板道歉讯息,但她很贼,没有在讯
息说为何道歉,只传了“这样做不对,觉得不应该,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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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交代一下大家离职的原因:
我当时想离开是因为老板给的时数太少,有时候又改来改去,她也经常出国一个月,等于
我没收入,或是觉得想关店就叫我们提早下班,我也差不多看到一些合适的工作,因此当
时老板人在国外传讯息问我有没有兴趣兼作上午她助手的位置时(原来当时原本的助手也
因为私人因素提了离职做到月底,这件事我事前并不知情),我拒绝了,也顺便提离职。
这样员工算是剩下一位正职人员,因为平常相处的摩擦,她原先想帮忙老板到过年忙完后
再走,但因为上述的手机事件,她改变心意想做到法规规定离职提前告知天数,也好让老
板找人衔接,没想到老板就叫她马上走人。
我的班表在这个月已经改了三次了,第一次是正常情况,第二次是她确定我不做了之后,
老板莫名的把我时数砍半,请以前的工读生回来帮忙,但那位工读生也是在找工作期间来
帮忙,目前已找到,所以不能帮忙到下个月,第三次是老板把正职骂走后,另名工读生有
时候不能来,于是她想再调动我的时数,所以又改,因为这些原因,让我觉得很不被尊重
,我真的很不想再帮忙下去。
我跟同事都很希望尽快解决这些事情,还请各位了解的版友帮忙,谢谢大家!